各位同学:
为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素质,鼓励本科生积极参与创业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创业氛围,依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号)文件精神,就申报2024学度本科生创新创业创业奖学金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经亨颐教育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基本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评选:
1.学生在留级、降级、跟班试读期间的;
2.在评奖年度内有不及格课程的;
3.未按时缴纳学费的(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学费减免者除外);
4.受警告及以上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三、奖励范围
奖励范围有三类,分别为论文发表类,专利授权类和项目立项类。具体奖额设置详见杭师大经亨颐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相关说明:课题第一负责人须为申报者本人,否则不予申报。
四、申请说明
1.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时间为每年年底,学院会发布通知,统一收集汇总并制单。
2.论文发表类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发表文章、封底及新闻出版总署正规期刊查询证明截图(查询https://www.nppa.gov.cn/nppa/channels/300.shtml,办事服务-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期刊)。
3.专利授权类需提供专利授权登记书,申请书无效。
4.项目立项奖励需提供结题证明,项目级别以结题证书盖章单位为准,立项单位需为政府部门,社会机构及企业立项不予申报。
5.奖励申报仅限上一年度申报时间截止后至当年申报时间截止前,逾期不予追加。
6.同一成果已申报过行知教育奖等不同奖励的,奖励就高发放,荣誉可以兼得。
五、申请人须提供材料
经亨颐教育学院2024年度本科生创新创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
六、提交事项
申报成果取得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2024年11月30日,申报材料请于12月1日(周日)20:00前将“五、申请人须提供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kczhxtb@163.com(文件命名:班级+创新创业奖学金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学工办或学院团委。
联系人:黄哲浩,0571-28861341
董可语(钉钉搜索学号:2022211101241)
叶昱萱(钉钉搜索学号:2023211101256)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委员会
经亨颐教育学院团委科创中心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