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茜茜,女,中共党员,现任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心理学系教师。她始终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精湛的业务能力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在教学、科研、管理及社会服务等多个维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她不仅在学术高地上勇攀高峰,更在服务国家“幼有所育”战略及学院学科发展的关键战役中,展现了新时代高校女教师“巾帼不让须眉”的卓越风采。
一、顾全大局,凝心聚力,在团队协作中展现朝气蓬勃的巾帼力量
党茜茜同志具有极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大局意识,在集体工作中始终充满朝气,是团队中不可或缺的“粘合剂”和“发动机”。她积极组织并参与学校及学院的各项重点工作。在心理学博士点申报这一关乎学科发展的“攻坚战”中,她作为核心成员承担了材料的准备与审阅工作。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确保了申报材料的零失误,充分发挥了团队骨干作用。此外,她积极参与省级教学团队建设,作为核心成员投身于“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示范团队”及“心理学基础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的建设中;她还深度参与了杭州师范大学婴幼儿发展与托育实验室、婴幼儿发展与托育研究中心的筹建工作,负责学术会议筹备、专家讲座组织及学科简报编写。在每一次集体活动中,她都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团结协作的精神,为团队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
二、潜心问道,强基固本,在三全育人中树立德艺双馨的良好声誉
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党茜茜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始终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立德树人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党茜茜同志熟练掌握专业知识与技能,始终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赢得了师生的广泛赞誉。在教书育人方面,她工作饱满,年度教学工作量超200课时。她主讲的《发展与教育心理学》课程,因教学内容前沿、方法生动,深受学生喜爱,甚至出现了多位学生因未抢到课而主动联系请求扩容的动人场景。她业绩突出,主持教育部教指委及校级教改课题,获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奖,教学质量评价常年优秀。
在管理与服务育人方面,她担任本科新生导师和研究生班主任。她不仅是学业上的导师,更是生活中的知心姐姐。她定期与学生谈心,帮助迷茫的新生制定学业规划;她带领本科生做科研,指导学生成功立项本科生创新项目;她多次组织考博、考公等经验分享会,为学生的深造之路指点迷津。她用爱心与耐心,高质量完成了各项育人工作,赢得了学生的信赖与一致好评
三、深耕学术,严于律己,在师德师风上践行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
党茜茜同志始终恪守职业道德,严守职业纪律,将诚实守信作为立身之本。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她时刻紧绷纪律之弦,爱岗敬业,廉洁从教。在科研工作中,她坚持学术诚信,脚踏实地。近三年来,她凭借扎实的学术功底,先后主持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探索青年项目、省哲社省市合作课题及省教育规划课题等,并在国际期刊发表多篇论文,是科研创新与学科建设的“排头兵”。每一项成果的背后,都是她对学术规范的严格坚守。在日常工作中,她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对待工作一丝不苟,对待学生公平公正,以高尚的师德情操为同事和学生树立了榜样,是学院公认的优秀教师。
四、发挥优势,服务社会,在岗位特色中塑造与时俱进的女性形象
党茜茜同志充分发挥女性特有的亲和力与敏锐度,结合专业特长,争创岗位特色,在营造和谐环境与服务社会民生中成绩斐然。她积极响应国家“浙有善育”的号召,做普惠托育与民生福祉的“践行者”。2024年11月起,她挂职于浙江省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负责全省托育相关事务。她发挥专业优势,参编《杭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大中小一体化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体系构建》;向相关政府机构提交了高质量的咨询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她致力于搭建学校与社会的桥梁,深度参与校级平台“杭州师范大学婴幼儿发展与托育研究中心”的建设,推动学校与省卫健委的联络合作。她在这些工作中展现出的专业素养和沟通能力,塑造了新时代高校女教师知性、干练、担当的良好形象,不仅为学校赢得了荣誉,也为全省普惠托育事业的发展贡献了独特的女性智慧。
五、恪尽职守,科学管理,在机制建设中贡献行之有效的管理智慧
作为心理学研究生秘书,党茜茜同志在内部管理机制的完善与执行上表现出了优秀的管理能力。自2023年8月接手研究生事务以来,面对应用心理学专硕评估、学硕查验、招生复试、开题答辩、讲座会议等繁杂工作,她没有因循守旧,而是致力于建立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流程,确保了专硕技能考核、实践基地建设等工作的有序开展。她不仅是执行者,更是制度的建设者。在协助学科建设过程中,她注重规章制度的可行性与科学性,通过优化管理流程,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她负责的每一项研究生事务都井井有条,各类竞赛组织得力,为心理学系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升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管理支撑。
党茜茜同志以高尚的师德、过硬的业务、无私的奉献和科学的管理,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她不仅全面契合巾帼文明示范岗的各项评选条件,更凭借突出的工作业绩和卓越的示范作用脱颖而出,是一位在新时代教育征程中乘风破浪的优秀女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