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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教科院分党校教学规划

来源 :      作者 : 教育学院党务中心     时间 : 2010-02-01点击量102

2009-2010教科院分党校教学规划

第一章 预备党员培训班

第一条 本培训班围绕“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的基本要求,深入学习党的历史和党的基本理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实际,开展调研活动,党性分析活动。从而使学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第二条 预备党员培训班系列课程有《共产党员要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正确认识当前的形势与任务》等。具体课程照校党校教学大纲要求统一安排。

第三条 预备党员培训的任课讲师将由分党校教务长请示分党校校长后从讲师团中确定。

第四条 预备党员培训的使用的教材为《预备党员手册》,主要参考资料有《中国共产党章程》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 《论“三个代表”》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上下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等。

第五条 党校培训的授课时间及考试时间由校党校统一安排。

分党校接到相关通知之日起一周内,须根据学院安排确定,制定课程安排表,并在开班前十天以公示或网上发布的形式通知。

第六条 分党校教务负责人须严格按照党课课程安排好上课细节,如临时有变动必须及时通知学员。

第七条 分党校教务负责人须在培训班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向培训同学公示成绩。

第八条 各支部须于课程表发布之日起一周内完成学员登记,并上报院分党校。

  第九条 学员应认真参加培训,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病事假须书面请假。请假2次(含2次)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第十条 考试参考:http://jky.hznu.edu.cn 下载专区 >>党建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考试题库。

  第十一条 学员上课时要认真听讲,勤于笔记,勤于思考,同时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力求学以致用,学有所成。

  第十二条 学员应按照要求进行自学,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认真阅读培训班开列的书籍,注意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

  第十三条 学员应积极参加和配合培训班开展各项活动,努力创建和营造良好的班风和学风,达到教学相长、共同进步的目的。

  第十四条 课程结束后,将根据总成绩(考试成绩占60%,考勤、上课表现、作业情况占40%),按照10%的比率评选优秀学员,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第一条 本培训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通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使他们加深对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宗旨、纪律以及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党的基本知识的了解和认识,增强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课程分为理论部分、专题讨论、参观考察、座谈调研四部分,以理论课程为主,辅之以考察、调研等实践活动。具体课程按照校党校教学大纲安排。

第三条 预备党员培训的任课讲师将由分党校教务长请示分党校校长后从讲师团中确定。

第四条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主要参考资料有《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中国共产党章程》、《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江泽民:《论“三个代表”》、《中国共产党70年》、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等等。

第五条 党校培训的授课时间及考试时间由校党校统一安排。

分党校接到相关通知之日起一周内,须根据学院安排确定,制定课程安排表,并在开班前十天以公示或网上发布的形式通知。

第六条 参加培训的学员为各党支部推荐的优秀团员,不得高于本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总数的90%,须于课程表发布之日起一周内完成学员登记,并上报院分党校。

  第七条 分党校教务负责人须严格按照党课课程安排好上课细节,如临时有变动必须及时通知学员。

第八条 分党校教务负责人须在培训班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向培训同学公示成绩。

  第九条 学员应认真参加培训,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病事假须书面请假。请假2次(含2次)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第十条 考试参考:http://jky.hznu.edu.cn 下载专区 >>党建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考试题库。

  第十一条 学员上课时要认真听讲,勤于笔记,勤于思考,同时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力求学以致用,学有所成。

  第十二条 学员应按照要求进行自学,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认真阅读培训班开列的书籍,注意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

  第十三条 学员应积极参加和配合培训班开展各项活动,努力创建和营造良好的班风和学风,达到教学相长、共同进步的目的。

  第十四条 课程结束后,将根据总成绩(考试成绩占60%,考勤、上课表现、作业情况占40%),按照10%的比率评选优秀学员,颁发荣誉证书。

第三章 党的基础知识培训班

第一条 本培训班通过教学,加强对团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权利义务,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自觉地按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创建条件,争取加入党组织。

第二条 党的基础知识培训班以入党条件、入党流程、党的基础知识为教学内容,辅之以红色电影观赏等活动课程。

第三条 培训班的授课老师由分党校教务负责人请示分党校校长后确定。

第四条 党的基础知识培训的主要参考资料有《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70年》等。

第五条 基础知识培训班主要面向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的学生,将于迎新工作结束后根据校党校通知安排。

  第六条 分党校教务负责人须严格按照党课课程安排好上课细节,如临时有变动必须及时通知学员。

  第七条 学员应认真参加培训,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听课,须事先请假。

  第八条 学员上课时要认真听讲,勤于笔记,勤于思考,同时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力求学以致用,学有所成。

  第九条 学习期间,学员应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上课积极发言、参与讨论,结业时每人需上交至少两篇心得体会。

  第十条 学员应按照要求进行自学,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认真阅读培训班开列的书籍,注意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

  第十一条 学员应积极参加和配合培训班开展各项活动,努力创建和营造良好的班风和学风,达到教学相长、共同进步的目的。

第十三条 根据上课出勤率、发言情况及主讲老师反映等情况,将在学习结束后按5%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学员,并予以奖励。

                                      教科院分党校

                                      2010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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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2-01

2009-2010教科院分党校教学规划

第一章 预备党员培训班

第一条 本培训班围绕“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的基本要求,深入学习党的历史和党的基本理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实际,开展调研活动,党性分析活动。从而使学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第二条 预备党员培训班系列课程有《共产党员要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正确认识当前的形势与任务》等。具体课程照校党校教学大纲要求统一安排。

第三条 预备党员培训的任课讲师将由分党校教务长请示分党校校长后从讲师团中确定。

第四条 预备党员培训的使用的教材为《预备党员手册》,主要参考资料有《中国共产党章程》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 《论“三个代表”》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上下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等。

第五条 党校培训的授课时间及考试时间由校党校统一安排。

分党校接到相关通知之日起一周内,须根据学院安排确定,制定课程安排表,并在开班前十天以公示或网上发布的形式通知。

第六条 分党校教务负责人须严格按照党课课程安排好上课细节,如临时有变动必须及时通知学员。

第七条 分党校教务负责人须在培训班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向培训同学公示成绩。

第八条 各支部须于课程表发布之日起一周内完成学员登记,并上报院分党校。

  第九条 学员应认真参加培训,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病事假须书面请假。请假2次(含2次)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第十条 考试参考:http://jky.hznu.edu.cn 下载专区 >>党建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考试题库。

  第十一条 学员上课时要认真听讲,勤于笔记,勤于思考,同时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力求学以致用,学有所成。

  第十二条 学员应按照要求进行自学,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认真阅读培训班开列的书籍,注意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

  第十三条 学员应积极参加和配合培训班开展各项活动,努力创建和营造良好的班风和学风,达到教学相长、共同进步的目的。

  第十四条 课程结束后,将根据总成绩(考试成绩占60%,考勤、上课表现、作业情况占40%),按照10%的比率评选优秀学员,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第一条 本培训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通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使他们加深对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宗旨、纪律以及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党的基本知识的了解和认识,增强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课程分为理论部分、专题讨论、参观考察、座谈调研四部分,以理论课程为主,辅之以考察、调研等实践活动。具体课程按照校党校教学大纲安排。

第三条 预备党员培训的任课讲师将由分党校教务长请示分党校校长后从讲师团中确定。

第四条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主要参考资料有《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中国共产党章程》、《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江泽民:《论“三个代表”》、《中国共产党70年》、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等等。

第五条 党校培训的授课时间及考试时间由校党校统一安排。

分党校接到相关通知之日起一周内,须根据学院安排确定,制定课程安排表,并在开班前十天以公示或网上发布的形式通知。

第六条 参加培训的学员为各党支部推荐的优秀团员,不得高于本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总数的90%,须于课程表发布之日起一周内完成学员登记,并上报院分党校。

  第七条 分党校教务负责人须严格按照党课课程安排好上课细节,如临时有变动必须及时通知学员。

第八条 分党校教务负责人须在培训班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向培训同学公示成绩。

  第九条 学员应认真参加培训,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病事假须书面请假。请假2次(含2次)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第十条 考试参考:http://jky.hznu.edu.cn 下载专区 >>党建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考试题库。

  第十一条 学员上课时要认真听讲,勤于笔记,勤于思考,同时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力求学以致用,学有所成。

  第十二条 学员应按照要求进行自学,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认真阅读培训班开列的书籍,注意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

  第十三条 学员应积极参加和配合培训班开展各项活动,努力创建和营造良好的班风和学风,达到教学相长、共同进步的目的。

  第十四条 课程结束后,将根据总成绩(考试成绩占60%,考勤、上课表现、作业情况占40%),按照10%的比率评选优秀学员,颁发荣誉证书。

第三章 党的基础知识培训班

第一条 本培训班通过教学,加强对团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权利义务,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自觉地按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创建条件,争取加入党组织。

第二条 党的基础知识培训班以入党条件、入党流程、党的基础知识为教学内容,辅之以红色电影观赏等活动课程。

第三条 培训班的授课老师由分党校教务负责人请示分党校校长后确定。

第四条 党的基础知识培训的主要参考资料有《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70年》等。

第五条 基础知识培训班主要面向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的学生,将于迎新工作结束后根据校党校通知安排。

  第六条 分党校教务负责人须严格按照党课课程安排好上课细节,如临时有变动必须及时通知学员。

  第七条 学员应认真参加培训,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听课,须事先请假。

  第八条 学员上课时要认真听讲,勤于笔记,勤于思考,同时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力求学以致用,学有所成。

  第九条 学习期间,学员应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上课积极发言、参与讨论,结业时每人需上交至少两篇心得体会。

  第十条 学员应按照要求进行自学,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认真阅读培训班开列的书籍,注意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

  第十一条 学员应积极参加和配合培训班开展各项活动,努力创建和营造良好的班风和学风,达到教学相长、共同进步的目的。

第十三条 根据上课出勤率、发言情况及主讲老师反映等情况,将在学习结束后按5%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学员,并予以奖励。

                                      教科院分党校

                                      2010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