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章》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团委坚持推优标准,严格推优程序,经团支部推荐、党支部审核,现推选以下同学为优秀团员列为党的发展对象,公示时间:4月5日——4月7日,有异议者,请向学院团委反映,电话28861068。
推优名单:
文科实验101班:陆慧婷、章诗枫、张昭容
理科实验101班:何海青、吴晨晨
文科实验111班:陈墨娴、任天飞、郑凯耀
理科实验111班:陈佳佳、郑晔烨、林杏智、高晨宁
经亨颐学院学生党支部
2012.04.05
根据《团章》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团委坚持推优标准,严格推优程序,经团支部推荐、党支部审核,现推选以下同学为优秀团员列为党的发展对象,公示时间:4月5日——4月7日,有异议者,请向学院团委反映,电话28861068。
推优名单:
文科实验101班:陆慧婷、章诗枫、张昭容
理科实验101班:何海青、吴晨晨
文科实验111班:陈墨娴、任天飞、郑凯耀
理科实验111班:陈佳佳、郑晔烨、林杏智、高晨宁
经亨颐学院学生党支部
2012.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