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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推荐及培养考察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6-10-11点击量85

 各团支部: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院拟开展2016年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推荐及培养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团支部支委会审核入党申请人基本资格:

  1)入党动机端正;综合表现优异;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

  2)大三学生要求其2015-2016学年第学期绩点排名在班级的前50%、综合测评无不合格;大二学生要求其2015-2016学年第学期绩点排名在班级的前30%、综合测评无不合格。

  2.团组织推优程序:

  1)召开团支部支委会,对班级入党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候选名单。

  2)召开团支部大会,由候选人介绍个人情况,团支部支委会介绍其基本情况并主持票决。

  3)参加团支部大会的人数不低于班级团员总数的2/3,候选人得票数要达到参加大会团员人数的2/3以上,方可确定为候选人,否则不能推选。由团支书将名单报至学院党建工作办公室。

  4)学院团委提名表现突出的同学,经党支部同意、党总支备案可确定为候选人。

  3.党支部讨论吸收:

  各班团支部、学院团委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经党支部审核讨论后吸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公示,报党总支备案。

  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

  1)候选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后填写优秀团员推荐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并由党支部为其确定入党联系人。

  2)入党积极分子每三个月撰写思想汇报向党组织汇报个人表现,由入党联系人综合考察其思想汇报予以反馈,同时进行谈话,每学期至少一次,并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填写谈话记录。

  5.截止日期:各团支部推荐名单上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023日。

  有不明事宜请咨询28867028。

经亨颐学院党建工作办公室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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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推荐及培养考察工作的通知

· 2016-10-11

 各团支部: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院拟开展2016年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推荐及培养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团支部支委会审核入党申请人基本资格:

  1)入党动机端正;综合表现优异;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

  2)大三学生要求其2015-2016学年第学期绩点排名在班级的前50%、综合测评无不合格;大二学生要求其2015-2016学年第学期绩点排名在班级的前30%、综合测评无不合格。

  2.团组织推优程序:

  1)召开团支部支委会,对班级入党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候选名单。

  2)召开团支部大会,由候选人介绍个人情况,团支部支委会介绍其基本情况并主持票决。

  3)参加团支部大会的人数不低于班级团员总数的2/3,候选人得票数要达到参加大会团员人数的2/3以上,方可确定为候选人,否则不能推选。由团支书将名单报至学院党建工作办公室。

  4)学院团委提名表现突出的同学,经党支部同意、党总支备案可确定为候选人。

  3.党支部讨论吸收:

  各班团支部、学院团委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经党支部审核讨论后吸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公示,报党总支备案。

  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

  1)候选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后填写优秀团员推荐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并由党支部为其确定入党联系人。

  2)入党积极分子每三个月撰写思想汇报向党组织汇报个人表现,由入党联系人综合考察其思想汇报予以反馈,同时进行谈话,每学期至少一次,并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填写谈话记录。

  5.截止日期:各团支部推荐名单上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023日。

  有不明事宜请咨询28867028。

经亨颐学院党建工作办公室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