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各位党员:
2016年11月3日,中央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省纪委下发了《关于组织全省共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通知》(浙纪明电[2016]14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也印发了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的通知,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提出了要求。为落实上级党组织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全院师生党员学习贯彻工作通知如下:
1.各支部开展1次集体学习活动。各支部在“党员固定活动日”组织全体党员原原本本地通读《准则》和《条例》,并进行交流讨论。确保全员参与,一个不少、一个不落(各支部负责,11月份完成)。
2.组织1次《准则》《条例》学习测试活动。参加对象:全体师生党员。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各支部于11月25日前将学习情况汇总上报至院党总支。
经亨颐学院党总支
2016年11月14日
各党支部、各位党员:
2016年11月3日,中央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省纪委下发了《关于组织全省共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通知》(浙纪明电[2016]14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也印发了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的通知,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提出了要求。为落实上级党组织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全院师生党员学习贯彻工作通知如下:
1.各支部开展1次集体学习活动。各支部在“党员固定活动日”组织全体党员原原本本地通读《准则》和《条例》,并进行交流讨论。确保全员参与,一个不少、一个不落(各支部负责,11月份完成)。
2.组织1次《准则》《条例》学习测试活动。参加对象:全体师生党员。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各支部于11月25日前将学习情况汇总上报至院党总支。
经亨颐学院党总支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