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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63期发展对象培训班通知(学校版)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党校     作者 : 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党校     时间 : 2020-03-20点击量230

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党校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第63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第16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第63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未参加过党校集中培训的发展对象;

2.第16期预备党员培训班:未参加过党校集中培训的预备党员。

二、培训时间

3月25日-5月20日。

三、培训方式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开设“红色云引擎”专题党课(钉钉);线下以自学为主体,各分党校可结合实际,突出抓好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纪党规的学习,通过“学习强国”平台自学、撰写心得体会、讨论调研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工作。

四、培训内容

(一)“红色云引擎”专题党课(共4讲,占30%)

由党校集中组织开展,要求学员按要求完成线上专题党课学习,积极参与课堂互动,完成教学任务(相关安排见附件1)。

(二)个人自学、撰写心得体会(占30%)

1.“学习强国”平台自学(占10%)。由各分党校组织开展,要求学员在培训期间自主开展学习。平均每日得分30分为合格(6分),35分为良好(8分),40分为优秀(9分),42分以上为非常优秀(10分)。

2.撰写心得体会(占20%)。由各分党校组织开展,要求学员自主完成推荐书目和文章的阅读及相关视频的观看任务(见附件2),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心得体会文章。由党校教师评价得分。

(三)实践教学(占10%)

1.讨论调研。由各分党校组织开展,讨论调研主题自行拟定,结合新形势,突出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

2.交流学习。由各分党校组织开展,通过组织学员与身边的优秀党员交流或观看红色电影或观看廉洁海报等,寻找身边优秀典型,积极传播正能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学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四)结业考试(占30%)

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培训工作要与加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力求培训实效。

2.学员参加培训情况应作为发展入党、预备党员转正的重要内容之一。培训期间,各分党校应严格党校培训纪律,加强对参训学员的日常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组织网络课程学习、自学监督、体会收集报送、组织实践教学、考核评价等工作。对缺勤两次以上(含两次)的学员,不得结业。

3.请于3月22日下午2点前报送学员名单。

联系人:吕倩蕾;联系电话:18458155871

邮箱:jyxydwzx@163.com。

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党校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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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63期发展对象培训班通知(学校版)

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党校 · 2020-03-20

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党校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第63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第16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第63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未参加过党校集中培训的发展对象;

2.第16期预备党员培训班:未参加过党校集中培训的预备党员。

二、培训时间

3月25日-5月20日。

三、培训方式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开设“红色云引擎”专题党课(钉钉);线下以自学为主体,各分党校可结合实际,突出抓好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纪党规的学习,通过“学习强国”平台自学、撰写心得体会、讨论调研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工作。

四、培训内容

(一)“红色云引擎”专题党课(共4讲,占30%)

由党校集中组织开展,要求学员按要求完成线上专题党课学习,积极参与课堂互动,完成教学任务(相关安排见附件1)。

(二)个人自学、撰写心得体会(占30%)

1.“学习强国”平台自学(占10%)。由各分党校组织开展,要求学员在培训期间自主开展学习。平均每日得分30分为合格(6分),35分为良好(8分),40分为优秀(9分),42分以上为非常优秀(10分)。

2.撰写心得体会(占20%)。由各分党校组织开展,要求学员自主完成推荐书目和文章的阅读及相关视频的观看任务(见附件2),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心得体会文章。由党校教师评价得分。

(三)实践教学(占10%)

1.讨论调研。由各分党校组织开展,讨论调研主题自行拟定,结合新形势,突出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

2.交流学习。由各分党校组织开展,通过组织学员与身边的优秀党员交流或观看红色电影或观看廉洁海报等,寻找身边优秀典型,积极传播正能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学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四)结业考试(占30%)

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培训工作要与加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力求培训实效。

2.学员参加培训情况应作为发展入党、预备党员转正的重要内容之一。培训期间,各分党校应严格党校培训纪律,加强对参训学员的日常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组织网络课程学习、自学监督、体会收集报送、组织实践教学、考核评价等工作。对缺勤两次以上(含两次)的学员,不得结业。

3.请于3月22日下午2点前报送学员名单。

联系人:吕倩蕾;联系电话:18458155871

邮箱:jyxydwzx@163.com。

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党校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