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团支部民主以及党员推荐,团委审核,由各支委会讨论研究和教育学院党委审查,拟确定下列同志为发展对象。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1和2。
附件1关于拟确定陆心怡等60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附件2关于拟确定陈馨惟等9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