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动态

当前位置 :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来源 : 教育学院党务中心     作者 : 教育学院党务中心     时间 : 2020-10-20点击量156

各党支部: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精神,要求各党支部近期组织党员开展一次主题学习活动,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度评价了抗疫斗争取得的重大战略成果,精辟概括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在这场严峻斗争中铸就的伟大抗疫精神,深入总结了抗疫斗争伟大实践的经验和启示, 明确提出了在历史交汇点上不断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的工作要求,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必将鼓舞和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披荆斩棘、奋勇前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学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各党支部要提高站位
、迅速行动,带领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实践,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事业改革发展重点工作。
请各党支部将开展学习的相关材料在10月31日前交给学院组织员吕倩蕾老师。
附件:校信息公开网通知链接

https://xxgk.hznu.edu.cn/zcms/browsepriv/content?ID=2460825

教育学院党委

2020.10.15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杭师大仓前校区D区块诚园5-6号楼
邮编:311121 电话:0571-28865586 电子邮箱: jhyjyxy@hznu.edu.cn    学院纪委接收群众意见建议的邮箱:jhyjw@hznu.edu.cn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党建动态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教育学院党务中心 · 2020-10-20

各党支部: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精神,要求各党支部近期组织党员开展一次主题学习活动,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度评价了抗疫斗争取得的重大战略成果,精辟概括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在这场严峻斗争中铸就的伟大抗疫精神,深入总结了抗疫斗争伟大实践的经验和启示, 明确提出了在历史交汇点上不断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的工作要求,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必将鼓舞和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披荆斩棘、奋勇前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学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各党支部要提高站位
、迅速行动,带领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实践,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事业改革发展重点工作。
请各党支部将开展学习的相关材料在10月31日前交给学院组织员吕倩蕾老师。
附件:校信息公开网通知链接

https://xxgk.hznu.edu.cn/zcms/browsepriv/content?ID=2460825

教育学院党委

202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