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0日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诚园6号楼306会议室开展了集中学习,学习内容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等相关内容,严从根、蒋璐敏、许建美、蒋永贵、赵立等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沈嫣因工作原因缺席此次学习。
首先,蒋永贵副院长中心发言,他的中心发言主题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宗旨和行动主旨”,从三个方面进行阐述:第一个方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这个重大时代课题。习近平法治思想凝聚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法治建设长期探索中形成的经验积累和智慧结晶,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开辟了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第二个方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习近平总书记用“十一个坚持”对全面依法治国进行阐释、部署,都是涉及理论和实践的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栗战书委员长对这“十一个坚持”做了总结,他强调,要坚定做到两个不动摇;要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正确方向;要深刻理解构建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保障;要协调推进国内外治理,更好的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阐述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这个问题,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和对待法治。第三个方面是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通过以下五点进行落实:一是把握“加快”这个要求,推进法治体系的完善;二是要注重“小切口”角度,丰富立法形式;三是要把握“科学完备、统一权威”原则,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四是要围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公正司法,强化法律监督;五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人大代表工作。
蒋永贵副院长结合学习,提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加快推进法治体系完善,结合到我院实际情况,同理应当加快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在学院层面,学院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要以教师发展和学生成长为中心,做好师生服务工作。
蒋璐敏书记结合学习内容发表了学习体会,首先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其次,关于“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我们不能含糊其辞、语焉不详,要明确予以回答。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有些事情要交给党委把握,但这种把握不是私情插手,不是包庇性干预,而是一种政治性、程序性、职责性的把握,这个界限要划分清楚。最后,对于各级党政机关、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权大还是法大是一个真命题,各级领导干部应该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权力,造福人民。不论是谁,违反法律就要依法追究责任,决不允许出现执法和司法的“空挡”。
赵立副院长也就学习内容发表了她的学习心得,她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同理,制度立院和建章立制也是学院稳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学院相关工作需要更加科学、成熟、定型和完善,才能使学院各项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许建美副院长围绕学习内容发表了她的学习体会,她提出现阶段整体社会法治教育任重道远,法治观念还没有深入人心,尽管现在部分学生维权意识很强,但其实际行为体现出其缺乏法治意识,我们应在未来基础教育中做好普法工作,打好法治基础。
严从根院长根据学习内容发表了他的学习心得,他强调,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这一观点同样适用于学院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相关工作负责人要深入了解相关工作的规章制度,在解决问题时,做到公平公正,才能在面对师生提出问题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最后,蒋璐敏书记就本学期意识形态工作接受学校检查的情况进行通报。根据学校宣传部排查情况,学院将围绕以下三个方面重点开展:一是学院将加强学院自媒体和公众号的排查和管理;二是要加强对学院网络信息队伍的素质提升培训;三是要加强学院师德师风的自查自纠工作。
2022年10月10日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诚园6号楼306会议室开展了集中学习,学习内容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等相关内容,严从根、蒋璐敏、许建美、蒋永贵、赵立等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沈嫣因工作原因缺席此次学习。
首先,蒋永贵副院长中心发言,他的中心发言主题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宗旨和行动主旨”,从三个方面进行阐述:第一个方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这个重大时代课题。习近平法治思想凝聚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法治建设长期探索中形成的经验积累和智慧结晶,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开辟了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第二个方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习近平总书记用“十一个坚持”对全面依法治国进行阐释、部署,都是涉及理论和实践的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栗战书委员长对这“十一个坚持”做了总结,他强调,要坚定做到两个不动摇;要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正确方向;要深刻理解构建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保障;要协调推进国内外治理,更好的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阐述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这个问题,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和对待法治。第三个方面是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通过以下五点进行落实:一是把握“加快”这个要求,推进法治体系的完善;二是要注重“小切口”角度,丰富立法形式;三是要把握“科学完备、统一权威”原则,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四是要围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公正司法,强化法律监督;五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人大代表工作。
蒋永贵副院长结合学习,提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加快推进法治体系完善,结合到我院实际情况,同理应当加快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在学院层面,学院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要以教师发展和学生成长为中心,做好师生服务工作。
蒋璐敏书记结合学习内容发表了学习体会,首先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其次,关于“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我们不能含糊其辞、语焉不详,要明确予以回答。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有些事情要交给党委把握,但这种把握不是私情插手,不是包庇性干预,而是一种政治性、程序性、职责性的把握,这个界限要划分清楚。最后,对于各级党政机关、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权大还是法大是一个真命题,各级领导干部应该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权力,造福人民。不论是谁,违反法律就要依法追究责任,决不允许出现执法和司法的“空挡”。
赵立副院长也就学习内容发表了她的学习心得,她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同理,制度立院和建章立制也是学院稳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学院相关工作需要更加科学、成熟、定型和完善,才能使学院各项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许建美副院长围绕学习内容发表了她的学习体会,她提出现阶段整体社会法治教育任重道远,法治观念还没有深入人心,尽管现在部分学生维权意识很强,但其实际行为体现出其缺乏法治意识,我们应在未来基础教育中做好普法工作,打好法治基础。
严从根院长根据学习内容发表了他的学习心得,他强调,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这一观点同样适用于学院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相关工作负责人要深入了解相关工作的规章制度,在解决问题时,做到公平公正,才能在面对师生提出问题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最后,蒋璐敏书记就本学期意识形态工作接受学校检查的情况进行通报。根据学校宣传部排查情况,学院将围绕以下三个方面重点开展:一是学院将加强学院自媒体和公众号的排查和管理;二是要加强对学院网络信息队伍的素质提升培训;三是要加强学院师德师风的自查自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