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动态

当前位置 : 

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翟庆宁     作者 : 翟庆宁     时间 : 2023-01-30点击量848

各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有关《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等要求,结合学校通知,现就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和党课辅导等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要集中1天时间,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通过送学上门、线上学习等方式,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

二、深入查摆问题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和党员要对照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全面开展“六查六看”

1.党支部委员会要重点在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的问题和差距,有没有把支部建设与中心工作有效融合、有没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有没有每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有没有党员失联失管、有没有规范做好党务工作、有没有从严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等情况。

2.党员要重点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有没有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没有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有没有按期交纳党费、有没有履职尽责、有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没有廉洁自律等情况。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结合进行。根据党支部设置和党员人数,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一般采取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党小组会等形式进行。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一般通过支委会会议形成支部问题清单,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报告工作,通报支委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按照上一级党组织确定的项目、内容和等次,接受党员评议。同时,要结合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可电子测评),基层党组织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四、认真用好民主评议结果

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党员“先锋指数”考评不低于90分,比例一般不超过15%。学生党员“先锋指数”考评需参考附件10《经亨颐教育学院党员教育课程体系》“先锋指数”在90分以上的学生党员必须完成《经亨颐教育学院党员教育课程体系》内容清单中的必修课程,未完成课程体系必修要求的学生党员,原则上为不合格。(该条款将于2023年度考评时正式执行)。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流动党员可在流入地党组织或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结果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规定评定。基层党组织60分以下或出现“一票否决”的为无星,60-69分为一星,70-79分为二星,80-89分为三星,90分以上为四星,五星党组织由二级党组织在四星级党组织中联评产生,一般不超过10%。强化结果运用,对评为“优秀”的党员和四星级及以上党组织将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对三星级及以下党组织要加大帮扶推动整转提升,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五、认真整改落实

党支部委员会要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整改清单以及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和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经学院党委核定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本支部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六、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安排,做好前期布置,精心组织推进。学院党委委员将根据要求,参与所在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全过程指导和重要环节把关等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面对面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凡组织关系在我校的中共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于因公已经或即将出差的党员,经学院党委批准,安排对其补评、代评或先评。离退休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可以采取简便灵活方式进行。年老或患病丧失自理能力者,经学院党委批准,可以不参加评议。

七、其他事项

各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于3月22日(周三)前完成,各党支部于3月24日前(周五)将各项材料汇总,纸质版交到诚园6-335,电子稿钉钉私信发给翟庆宁。

联系人:翟庆宁,28865528。

        附件1-10


经亨颐教育学院党委

2023年1月30日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杭师大仓前校区D区块诚园5-6号楼
邮编:311121 电话:0571-28865586 电子邮箱: jhyjyxy@hznu.edu.cn    学院纪委接收群众意见建议的邮箱:jhyjw@hznu.edu.cn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党建动态

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翟庆宁 · 2023-01-30

各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有关《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等要求,结合学校通知,现就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和党课辅导等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要集中1天时间,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通过送学上门、线上学习等方式,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

二、深入查摆问题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和党员要对照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全面开展“六查六看”

1.党支部委员会要重点在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的问题和差距,有没有把支部建设与中心工作有效融合、有没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有没有每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有没有党员失联失管、有没有规范做好党务工作、有没有从严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等情况。

2.党员要重点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有没有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没有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有没有按期交纳党费、有没有履职尽责、有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没有廉洁自律等情况。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结合进行。根据党支部设置和党员人数,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一般采取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党小组会等形式进行。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一般通过支委会会议形成支部问题清单,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报告工作,通报支委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按照上一级党组织确定的项目、内容和等次,接受党员评议。同时,要结合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可电子测评),基层党组织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四、认真用好民主评议结果

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党员“先锋指数”考评不低于90分,比例一般不超过15%。学生党员“先锋指数”考评需参考附件10《经亨颐教育学院党员教育课程体系》“先锋指数”在90分以上的学生党员必须完成《经亨颐教育学院党员教育课程体系》内容清单中的必修课程,未完成课程体系必修要求的学生党员,原则上为不合格。(该条款将于2023年度考评时正式执行)。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流动党员可在流入地党组织或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结果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规定评定。基层党组织60分以下或出现“一票否决”的为无星,60-69分为一星,70-79分为二星,80-89分为三星,90分以上为四星,五星党组织由二级党组织在四星级党组织中联评产生,一般不超过10%。强化结果运用,对评为“优秀”的党员和四星级及以上党组织将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对三星级及以下党组织要加大帮扶推动整转提升,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五、认真整改落实

党支部委员会要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整改清单以及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和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经学院党委核定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本支部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六、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安排,做好前期布置,精心组织推进。学院党委委员将根据要求,参与所在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全过程指导和重要环节把关等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面对面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凡组织关系在我校的中共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于因公已经或即将出差的党员,经学院党委批准,安排对其补评、代评或先评。离退休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可以采取简便灵活方式进行。年老或患病丧失自理能力者,经学院党委批准,可以不参加评议。

七、其他事项

各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于3月22日(周三)前完成,各党支部于3月24日前(周五)将各项材料汇总,纸质版交到诚园6-335,电子稿钉钉私信发给翟庆宁。

联系人:翟庆宁,28865528。

        附件1-10


经亨颐教育学院党委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