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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开展新媒体平台自查和填报的通知

来源 : 翟庆宁     作者 : 翟庆宁     时间 : 2024-03-05点击量10

学院各系、部、办公室,各位老师、同学:

新学期伊始,根据教育厅和学校的相关工作要求,为全面掌握学院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头条号、网易号等)建设和应用情况,进一步推动学院新媒体平台(账号)的规范管理和运营,充分发挥各平台在发布信息、服务师生、推进校园网络文化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学院对各系、部、办公室、师生开设或承办的新媒体平台进行一次校内自查和填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和填报范围

1.以学院各系部、学术科研机构(所、中心)、办公室、群团组织、学生组织、师生承担校外社会组织等主办、主管、承办发布信息的新媒体平台;

2.学院教师、学生等个人为主面向社会公众发布信息的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等);

3.学院师生个人注册,含有“杭师”、“杭师大”、“HZNU”等学校名称的平台,使用了学校、学院名号注册的新媒体平台,要明确责任人并填写相关信息。

4.在学校党委宣传部进行过备案的平台和已停止运营但未注销的平台需要进行统计填写。

二、报送材料

1.请相关负责人、主办人认真填写《经亨颐教育学院新媒体平台开设情况自查表》,并将电子稿于315日前发送至:jhydw@hznu.edu.cn或钉钉私信翟庆宁;联系人:翟庆宁;联系电话:28865582

2.已填报过相关信息且目前没有新变更的新媒体平台,本次可以不填报,请和院办翟庆宁老师报备说明“前次申报的新媒体平台正常运营,没有变更,负责人:***”。

经亨颐教育学院新媒体平台开设情况自查表


经亨颐教育学院党委

20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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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开展新媒体平台自查和填报的通知

翟庆宁 · 2024-03-05

学院各系、部、办公室,各位老师、同学:

新学期伊始,根据教育厅和学校的相关工作要求,为全面掌握学院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头条号、网易号等)建设和应用情况,进一步推动学院新媒体平台(账号)的规范管理和运营,充分发挥各平台在发布信息、服务师生、推进校园网络文化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学院对各系、部、办公室、师生开设或承办的新媒体平台进行一次校内自查和填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和填报范围

1.以学院各系部、学术科研机构(所、中心)、办公室、群团组织、学生组织、师生承担校外社会组织等主办、主管、承办发布信息的新媒体平台;

2.学院教师、学生等个人为主面向社会公众发布信息的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等);

3.学院师生个人注册,含有“杭师”、“杭师大”、“HZNU”等学校名称的平台,使用了学校、学院名号注册的新媒体平台,要明确责任人并填写相关信息。

4.在学校党委宣传部进行过备案的平台和已停止运营但未注销的平台需要进行统计填写。

二、报送材料

1.请相关负责人、主办人认真填写《经亨颐教育学院新媒体平台开设情况自查表》,并将电子稿于315日前发送至:jhydw@hznu.edu.cn或钉钉私信翟庆宁;联系人:翟庆宁;联系电话:28865582

2.已填报过相关信息且目前没有新变更的新媒体平台,本次可以不填报,请和院办翟庆宁老师报备说明“前次申报的新媒体平台正常运营,没有变更,负责人:***”。

经亨颐教育学院新媒体平台开设情况自查表


经亨颐教育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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