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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上半年项目申报的若干注意事项

来源 :      作者 : 俞健     时间 : 2013-12-25点击量494

 

2014年上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
培训项目申报工作若干注意事项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和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515号)的精神,结合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工作要求和我校的实际情况,2014年上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集中培训项目申报工作有如下事项提请各单位予以重视。
一、培训机构申报要求
1.普通高校申报培训项目,实行校级层面上统一管理和统一从学校账号申报,二级学院必须结合其专业优势开展相关培训,其申报的培训项目必须经过学校相关管理机构的审核。
2.原则上省级培训机构主要承担骨干教师、骨干校长及高中段教师的培训。各培训机构要牢固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坚持教师培训的公益性,坚决杜绝培训项目外包现象。
二、培训项目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培训项目办班时间为2014年3月15日—8月31。项目申报范围为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下同)各学段、各学科教师岗位(含校、园长)的各类培训项目,包括短期培训、90学时及以上集中培训、远程培训等。
2.培训项目的设计研制,必须建立在调研先行、需求导向、专家主导、团队研发、严格论证、不断完善”的基础上。要以服务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为中心任务,瞄准当前教师在课堂教学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和专业发展中的短板,准确把握教师专业发展不同阶段的特点和规律,精心设计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面向骨干教师培训的项目应明确参训对象基本条件。所有培训项目必须有对参训学员的作业和结业考核要求。
3.要努力改进和创新培训模式,强化基于现场、走进真实课堂的培训环节,注重发挥学员主导作用,增加案例式、探究式、体验式、讨论式、任务驱动式等培训方式。90学时及以上集中脱产培训项目,要采取理论、实践、反思相结合的模式,其中实践培训学时应不少于50%,并要制定详细的实践培训计划,包括目标、内容、形式、地点、进程(培训日志)、完成作业、考核要求等,切实落实好“双导师”、“双基地”及专职管理人员等,提高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4.教师培训项目特别是面向初三、高三毕业班及幼儿园教师的项目,尽可能安排在暑假或双休日90学时及以上集中脱产培训项目,在保证培训质量前提下,根据培训特点可适当分段实施
5.培训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本学科培训专家,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培训团队应为理论专家与中小学优秀教师相结合,每个负责人申报培训班期不超过2(文件规定为不超过4个,但考虑到培训质量,我校一般不超过2个),每个培训班原则上不超过60(远程培训除外)并至少配备1名专职班主任。
6.完备培训项目信息。培训方案中应包括课程主要内容介绍、任课教师主要经历和特长介绍,方便教师选课。
三、培训项目申报、审核与发布
1.培训项目申报限额:面向全省限额100项(即100个班期),各学院(单位)初步分配如下:

继教院
20
生科院
3
理学院
18
公共艺术部
3
教育学院
14
体育学院
2
人文学院
12
国服院
1
外语学院
10
材化学院
1
政社学院
8
市直属学校
3
5

2.面向市、县(市、区)开展教师培训的培训机构申报限额,由各地根据实际需求适当控制。面向杭州市各区县的项目不计入全省100个指标。
3.鼓励高校及面向全省开展教师培训的培训机构与地方合作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充分发挥高校的师资优势和地方的管理优势。此类培训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地方教师培训机构,一般不占用学校面向全省的100个指标,培训项目的管理归口为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4.经审核公布的培训项目,必须按承诺严格认真实施。所有培训项目均要在开班前5天,将具体培训课程表公布在平台上。所实施的培训方案如有较大调整,要报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向参训学员作充分说明。
四、我校项目申报工作安排
1.2013年12月23日召开杭州师范大学申报2014年上半年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动员会,解读浙教电传〔2013〕515号文件,明确我校申报政策(含指标分配),指导新版项目申报书的填写方法。
2.各专业学院(单位)要充分发挥本院的专业和学科优势,统筹组织本院教师开发项目;分管院领导负责分配本学院(单位)项目指标,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规范填写申报书,并根据指标院内优选,再统一申报。如有申报指标空余要及时联系继续教育学院,由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各学院情况再次分配。
3.各学院(单位)培训管理员将本学院的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和学院审批表(纸质盖章)于12月31日下班前送交继续教育学院陈慎宇。鼓励提前上交,以便继教院及时审核和修改。
4.继续教育学院在2014年1月5日前对我校所有项目审核完毕,统一上传省培管理平台,并与省厅师范处保持密切沟通。
5.2014年3月1-3日,各学院培训管理员使用二级账号登录省培管理平台,对各项目第一轮报名学员实施受理复核。3月9日-14日,各学院培训管理员对各项目第二轮报名学员实施受理复核,并发放培训通知书。
6. 学院申报成功的培训项目由各学院负责,培训经费由学院统一管理,严格按学校财务纪律审批使用。项目经费应用于培训本身,确保培训质量。各学院可适当激励项目负责人在设计开发项目和策划实施培训中的贡献。
五、联系方式
1. 分管副院长叶哲铭,28865772,13957127464,zhemingye@126.com
2. 师训部主任陈慎宇,28867925,13185026491,csy0628@163.com
 
继续(成人)教育学院
2013年12月23日
 
 
 
附件:
2014年上半年杭州师范大学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集中培训
                 项目申报审核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时间安排
面向地区
学时
负责人
培训地点
1
 
 
 
 
 
 
2
 
 
 
 
 
 
3
 
 
 
 
 
 
4
 
 
 
 
 
 
5
 
 
 
 
 
 
6
 
 
 
 
 
 
7
 
 
 
 
 
 
8
 
 
 
 
 
 
学院审核意见:
 
 
 
 
分管院领导(签名):            学院(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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