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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电子摄像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教学动态     时间 : 2014-10-29点击量160

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工作安排,2014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毕业生个人照拍摄)工作定于11月中旬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时间地点:

1、下沙校区:2013年12月4日(周三)下午13:30—15:00,拍摄地点:下沙校区A-113。拍摄名单和各学院拍摄顺序见附件一。

2、仓前校区:2013年11月14日(周四)下午13:30—15:30,拍摄地点:仓前校区恕园11-203。拍摄名单和各学院拍摄顺序见附件二。

二、2013年已拍照但未毕业的研究生不需再重拍

三、本次图像信息采集所得照片用于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信平台的学历信息,要求服装整齐、端庄,应着白色或除黄色系列外的浅色上装。最好穿着正装。

四、本次图像采集暨拍摄费按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相关文件标准收取,每人15元,提供2寸照4张及1寸照8张。拍摄费由各学院(部门)收齐,于2013年11月12日前交到研究生处并附交费人员名单。

五、先签名后拍摄,签好名的同学请不要擅自离开拍摄队伍,轮到拍摄的时候请向摄影师说明自己的拍摄顺序号,拍摄顺序号必须和签名顺序一致,否则会出现照片与本人姓名和身份证不一致的情况,影响到正常毕业。

六、2014年1月以后,请已参加图像信息采集的研究生,务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jxl.chsi.com.cn/,进入“图像校对”,核对个人图像信息。如图像信息内学校名称有误或图片非本人的,需填写《数据检查勘误表》(在研究生处培养办领表),进行修正。

七、毕业研究生电子摄像工作涉及到毕业研究生是否能正常毕业电子注册,每位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一般不予请假。确实有特殊情况未参加拍照的2014届毕业研究生,请自行与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联系其它拍照时间,联系电话:0571-85116233、87056261。信息采集表中学校的基本内容为:杭州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346,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58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邮编:311121。

八、个别在外地的研究生如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图像信息采集,可以就近在当地新华社进行图像信息采集,并以本人联系方式收取纸质照片,交到研究生处培养办;在学信网核对信息后下载电子版交到研究生处培养办。

附件:2014毕业研究生电子摄像和各学院拍摄时间安排(仓前校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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