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我校2014年困难生认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定对象
教育学院2011级、2012级、2013级和2014级本科经济困难生
二、申请办法
1.需进行困难生认定的同学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申请审批表》和《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登记表》。
2.材料填写要求规范,不按要求填写材料将会影响评审的整体进度,所以请务必认真仔细阅读《困难生认定工作注意事项》(见附件1)。
三、材料报送
请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将困难生认定资料于2014年9月18日之前报送到院学工办(24-105)沈来红老师处。
未尽事宜请与教育学院勤工助学中心联系,联系人:黄哲晶,联系电话:18857122372(551100)。
附件1:困难生认定工作注意事项.doc
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要盖民政局的章).doc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4: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登记表.doc
教育学院学工办
教育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