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实习工作,提高师范生的培养质量,现就2015年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实习时间
实习时间共一学期,从9月14日开始至当学期末。实习过程分为前期准备阶段(一周)、见习实习阶段(11周)、和反思研习阶段(返校后4-5周),具体由各学院安排。
二、具体要求
1.坚持集中安排实习。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师范专业一般安排15人左右一组,其他专业一般安排12人左右一组。
2.配好带队指导教师。原则上学院不再安排其他教学任务,确有困难,每周不多于3课时。不允许一个指导教师承担两个及以上实习点的指导工作。原则上杭州市区以外的实习点,要求教师驻点指导。
3.做好实习准备工作。各学院密切配合经亨颐学院,抓好师范生技能达标工作;实习准备阶段必须召开实习动员会和各实习小组会议,组织学生观摩示范课,以说课、短课、模拟课等形式组织学生写教案、试讲,指导教师须逐个考核、严格把关,考核结果纳入实习成绩,不通过者不得进点实习。
4.强化实习过程性指导和管理。非驻点指导教师每周不少于3天到实习点指导,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听课、评课生均不少于3次。 学院组织实习点走访,每个点至少1次,召开座谈会1次。各专业所有教师必须到实习点听课,实习期间人均听课不少于2次。
5.开展反思研习工作。反思研习一般4-5周,各学院统一组织学生以讨论交流、观摩反思等形式,对实习内容等进行分析、探讨和研究。学院开展教育实习成果汇报,要求每名实习生至少上一堂汇报课,指导教师点评并打分,成绩纳入教育实习总成绩。
6.做好总结推优工作。学院召开总结大会,做好学院总结和推优工作,推荐校级优秀带队指导教师(25%)和校级优秀实习生(10%)、教学工作实习先进个人(4%)、班主任工作先进个人(4%)和教育调查(小论文)工作先进个人(2%)。
7.提高经费资助额度。各学院新增的教学经费,50%以上用于实习工作,教育实习付给实习学校的管理费,增加至300元/人。
8.材料上交。各学院按照要求编写实习工作计划(含各项附表)并于6月10日下班前经学院审核盖章后交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稿发hsd_jwcsjk@163.com,联系人:席卓羚,联系电话:28865721。
附件1:学院教育实习工作计划格式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实践基地单位等一览表
附件下载:关于做好2015年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