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更好的完成本学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此项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一) 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本学年,根据国开行要求,高校须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9月份)登录其系统将学生带到学校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信息进行确认。
请各班负责人收集“受理证明”(要求学生在其右上角空白处写上学号信息);9月8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收集的“受理证明”递交学生处仓前校区恕园24号楼105办公室。为不影响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按时发放,请各班积极配合做好收集工作。
说明:已经交过“受理证明”的同学不用交了,没有交的同学请尽快上交。
(二)非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为及时把申请助学贷款学生的信息报送给计财处和教务处,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本学年能够正常参与选课环节,要求各班负责人统计在各类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信息;9月16日之前,各班负责人将信息汇总表(附件1)的电子稿发送至395676962@qq.com邮箱。
二、就学地助学贷款工作
(一)老生助学贷款申请后续工作
9月14日之前将以下资料递交至仓前校区恕园24号楼105办公室沈老师处。
1.上学期已提交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老生的符合贷款申请要求的成绩单和加盖了本学期注册时间的学生证复印件。
2.今年7月毕业的助学贷款学生的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或者写明其档案去向的《情况说明》各一份。
说明:以上1、2所提及的材料上学期已经交过的同学不用再交。
(二)新生助学贷款申请工作
1.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日起正式启动,新生及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老生请及时关注,教育学院勤工助学中心相关负责人会组织需要贷款的同学在贷款培训会议上填写《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指导贷款相关材料的填写。
2.培训会议事宜安排如下:
时间:2015年9月14日中午12:30—13:40
地点:恕园28号楼202教室
内容:请有贷款需要的同学自行下载打印附件2、3、4、5、6。参加培训会议时请务必带上。
3.培训会议结束后请需要贷款的同学将会议中提及的材料在9月26日前最迟10月8日前务必交至邓同学手中。
4.未尽事宜可咨询邓同学:17816870377,670377,QQ:395676962。
教育学院学工办
教育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