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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浙江省高校学生艺术作品征集展卖活动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奖惩助贷     时间 : 2016-05-20点击量130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资助文化建设,强化资助育人功能,倡导自强自立意识和感恩奉献精神,促进受助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感恩季”系列活动的通知》(浙学助〔2016〕6号)精神,决定开展浙江省高校学生艺术作品义捐展卖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绽放”为主题,充分展示受助学生才艺和奉献精神。

二、承办单位

中国美术学院

三、参加对象
    曾获得过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各项资助的全省普通高校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四、活动安排

1.5月31日前,各学院要做好组织宣传工作,征集选送优秀艺术作品。形式包括:国画、书法、油画、版画、水彩(粉)、陶艺、雕塑等,作品应体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青春阳光的精神风貌。作品尺幅和重量不宜过大,自行装裱,镜框类作品须采用有机玻璃,雕塑、陶艺类作品要注意包装,以防意外破损。每件作品背面需贴《浙江省高校学生征集展卖艺术作品登记表》(需纸质,附件1),并填写《浙江省高校学生征集展卖艺术作品汇总表》(附件2)。

2 .6月3日前学生将作品和登记表交至恕园24-105,并将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至hsdjyxy@163.com。

3.7月10日前,省资助中心组织专家对各高校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同时将评选出若干组织奖。优秀作品将参加义捐展卖活动。评委将根据作品情况,对申报展卖价进行调整。

  4.10月20日前,组织开展优秀作品义捐展卖活动。单件作品展卖所得80%返还学生本人,20%直接捐赠“浙江省大学生助学专项行动计划”,用于资助我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未卖出的作品由各高校领回退还学生本人。

  5、12月底前,将展卖捐赠资金全部资助我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未尽事宜,可联系沈老师,电话28865596。

附件/editor/ckfinder/userfilesfiles/%e6%95%99%e8%82%b2%e5%ad%a6%e9%99%a2%e5%85%b3%e4%ba%8e%e5%bc%80%e5%b1%95%e6%b5%99%e6%b1%9f%e7%9c%81%e9%ab%98%e6%a0%a1%e5%ad%a6%e7%94%9f%e8%89%ba%e6%9c%af%e4%bd%9c%e5%93%81%e5%be%81%e9%9b%86%e5%b1%95%e5%8d%96%e6%b4%bb%e5%8a%a8%e7%9a%84%e9%80%9a%e7%9f%a5%e5%8f%8a%e9%99%84%e4%bb%b6.rar

                                            

教育学院学工办

教育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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