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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冀嘉嘉     作者 : 冀嘉嘉     时间 : 2017-03-20点击量418

关于组织做好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17-03-15 14:26:06 点击:35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根据 《关于开展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省文化厅的相关要求,我校组织开展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一)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研究领域属于艺术基础理论研究,戏剧研究(含曲艺、木偶、皮影),电影、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艺术研究,音乐研究,舞蹈研究,美术研究,设计艺术研究、艺术文化综合研究8个学科范围;

(三)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少数具有突出业绩的中青年专家也可以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学术造诣深,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公开发表过研究成果,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在相关艺术研究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五)学风优良、信誉好、作风正、责任感强,热心国家文化建设与艺术科研事业;

(六)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可以是退休专家),中青年专家比例不少于30%。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程序

请专家个人使用“全国艺术科学专家信息采集工具”填报信息。

请所在学院(部)、研究机构使用“全国艺术科学专家信息管理工具”审核汇总后报校人文社科处。

社科处汇总后报浙江省文化厅,省文化厅审核汇总后报送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社科处。

“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相关工具包”内包含说明文件和教程,供参考。

(二)报送时间及格式

我校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各学院(部)将专家信息导出的Excel文件与“全国艺术科学专家信息汇总(基础版)”电子文件一并发至邮箱:xmkskc@126.com。

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是开展项目评审、鉴定、咨询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部)、研究机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推荐专家条件严格审核遴选,确保按时优质报送推荐材料。联系人:徐洁蕾 联系电话:28866356。

附件1:全国艺术科学专家信息采集工具

附件2:全国艺术科学专家信息管理工具

附件3: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工具使用说明

 

                             人文社科处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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