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依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18)03号)相关要求,现开展成果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的材料
1、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2、教学成果报告;
3、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电子版。
二、材料递交时间及方式
时间:6月1日前
方式:材料以电子版发送至50632514@qq.com
三、其他事宜
联系人:万老师,联系电话:28861029
附件:
1.教指委发2018-03号(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通知0305)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