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着力提高录取选拔质量,推进学院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杭师大研【2019】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范围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已复试的推荐免试生除外),没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基本要求
1.复试者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我校当年的复试基本要求。
2.破格复试基本要求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原则上不予破格。
3.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不超过200%。
三、复试形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主要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三部分。专业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
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
跨专业考生需参加2门本科主干课程的笔试。
1.第一批复试:复试对象为第一志愿上本学科(专业)复试线的考生。
2.第二批复试:复试对象为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生和校外调剂生。
3.个别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进行多批次复试。
四、复试程序
1.考生到学院报到,由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复试考生的心理测评考试由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含专业外语)、专业面试、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由学院负责,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心理测试面试由学院党委负责,体检医院原则上由研招办指定。调剂考生如能提供第一志愿报考院校复试体检表可不参加本校调剂生体检。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参加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全日制考生,如能提供一年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可不参加本校统一体检。
五、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专业笔试(含专业外语)(30%)、专业面试(60%),满分100分。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占45%)+复试成绩(占55%)
初试成绩=初试三(或四)门科目总分/5×45%
复试成绩=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55%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考生应提供复试相关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且加试至少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满分150分的,合格分为90分,满分100分的,合格分为60分,即未达到满分的60%,下同)不予录取。
跨专业考生加试要求与同等学力加试相同。
任何一门复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复试即为不合格。
六、调剂规则
调剂要求: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调剂原则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符合我院各专业的具体要求。
调剂信息和要求提前在学院官网上公布。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调剂程序:接收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国家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1.3月中旬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各调剂专业;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系统”向我院提交调剂申请(“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由该网站公布);
3.学院根据考生的调剂申请及时与考生本人电话联系,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4.学院在“调剂系统”上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5.考生根据“复试通知”要求,准时到我院参加复试;
6.考生复试通过后,经研招办检查无误,我校将在中国研招网的“调剂系统”中将该考生选为“待录取”,请考生及时上网接受我校的“待录取”;
7.4月底-5月中旬公布全院录取名单。
七、录取
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
3.复试成绩不合格;
4.加试的2门课中有1门不及格;
5.体格检查不合格;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7.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8.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信息公开公示
1.招生计划公开。
2.复试录取办法公开。
3.复试考生名单公开。
4.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5.调剂方案公开。
6.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以上所有信息公开的地址: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招生信息-研究生招生http://jyxy.hznu.edu.cn/zsgz/zsxx/yjszs/
八、咨询及申诉电话
教育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咨询及申诉电话:0571-28865271。联系人:梁老师,王老师;咨询及申诉邮箱:jyxyyjsk@163.com。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附:教育学院2019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斌贤 童富勇
副组长:严从根
成员:仲玉英 朱晓斌 孙德芳 陈 方 肖正德
张 华 杨俊锋 傅根跃 蒋璐敏 臧玉峰
(按姓氏笔画为序)
秘书:梁爱东 王晨
教育学院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