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0〕0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报送
(一)直接认定类
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认定的案例。
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案例说明书(案例正文+案例使用说明)、作者授权书(附件二,需本人签名、手签)、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三,请在“备注”中写明认定单位和认定时间)及被认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各类材料一式一份。
2.电子材料:案例说明书(案例正文+案例使用说明)、作者授权书(手签的扫描件)、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和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各文件夹命名:“杭州师范大学+第一作者姓名”,各文档命名:例“作者授权书+杭州师范大学+第一作者姓名”。
(二)申请认定类
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案例说明书(案例正文+案例使用说明)、作者授权书(附件二,需本人签名、手签)、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三),以上各类材料一式一份。
2.电子材料:案例说明书(案例正文+案例使用说明)、作者授权书(手签的扫描件)、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各文件夹命名:“杭州师范大学+第一作者姓名”,各文档命名:例“案例正文+杭州师范大学+第一作者姓名”。
二、进度安排
(一)请各位老师将纸质材料于5月18日16:00前交至诚园5-319办公室,电子材料发至jyxyxkkyb@126.com。学院将申请材料汇总后交至研究生院培养质量办(行政楼803办公室)。
(二)研究生院负责组织专家评审,选择优秀教学案例,于5月29日前报送至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
三、其他事项
(一)凡承担“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应积极参与本次申请工作,若所申请的案例被认定为“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今后可作为学校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题的重要依据材料。
(二)2019年资助建设的校10个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应组织相关老师积极申请,此项工作为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任务考核内容之一。
(三)此次申请的所有案例,获校内评审专家打分80分及以上的,将全部列为下一批“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给予立项资助。
(四)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一;案例说明书(上交的纸质材料)需A3双面打印,骑缝装订。
(五)联系人:研究生院 万林华,联系电话:28861029。
教育学院 王 晨,联系电话:28865271。
附件:各类附件材料
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