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卓越师范生奖”是学校最高师范专业奖学金,由我校著名校友马云捐资设立,用于激励师范专业学生努力学习、敢于担当,成长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民教师和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根据《杭州师范大学“马云卓越师范生奖”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6〕15号)相关规定,现将第三届研究生“马云卓越师范生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含“农村硕师计划”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全校共评选15名获奖研究生,我院可推荐候选人6名。
三、评选条件
1.深入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2.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为教育事业奉献青春和智慧;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或其他不良记录;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无必修课程不合格,至少曾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次,特别优秀的少数民族学生可适当放宽;
5.在全国各类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或教师合格水平达标测试成绩列本专业前5%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评奖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于4月1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完善“奖助-奖学金与荣誉称号”内的个人信息,填写《杭州师范大学“马云卓越师范生奖”申请审批表》(附件1)上传至“主要事迹”的附件信息栏,并在“奖学金申请”栏目的“专项奖学金”中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学院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人员所填信息进行审核并评选推荐,在学院公示无异后,于4月7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对确定为候选人的学生申请给予审核通过。学院推荐人员需按要求制作一份教学设计参与学校评审,具体制作要求详见附件4。
3.学校终评。召开“马云卓越师范生奖”评审会,由学校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微视频进行评审,评选出不超过15名获奖学生。
五、奖励办法
1.“马云卓越师范生奖”获奖学生奖励10000元/人。研究生以相同成果同时获得经亨颐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捐赠奖学金者,荣誉可以兼得,奖金取最高原则。
2.获奖学生中,凡有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者,学校将撤销其荣誉、收回已发放的奖学金,情节严重者将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杭师大学〔2017〕89号)给予相应违纪处分。
学院将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确保及时、高质量地完成“马云卓越师范生奖”评选工作。如有不明事宜,请学生处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8868220,仓前校区行政楼819办公室。
附件: 1.《杭州师范大学“马云卓越师范生奖”申请审批表》
3.《2020年教育硕士研究生“马云卓越师范生奖”候选人推荐信息汇总表》
4.《教学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