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1〕10号)有关要求,现将我校开展此项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形式
本届征集的教学案例为文字案例,不接受视频案例。
二、征集对象与范围
1.征集工作主要面向高校教师,不接受硕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教学案例。
2.征集工作面向教育专业学位硕士层次的所有专业领域。
三、内容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以《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附件1)为依据,紧密结合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需要。
3.不存在著作权争议,未被国内外其他案例机构收录,也未正式发表过。
四、提交方法
1.注册成为教师会员。新注册用户只有成为“教师会员”,方可投稿(原作者会员依旧可投稿)。申请成为教师会员需要案例中心审核,请有意愿投稿的教师务必提前申请成为教师会员(建议于2021年12月24日前完成教师会员申请),以便留有充足的时间进行网上提交案例,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2.各申请教师于2021年12月24日前将《教学案例》和《提交教学案例汇总表》(见附件2)两份材料的电子版通过钉钉发至李亚美,学院汇总后交给研究生院;学校组织初评,将排名前10篇的教学案例推荐至教指委参评。
3.获得学校初评推荐的教学案例,于2021年2月25日前,由第一作者负责上传到“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https://case.cdgdc.edu.cn/index/enterIndex.do )(投稿流程见附件3),第一作者还需打印《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作者授权书》(附件4)并签字扫描后上传至评审系统。我校的《提交教学案例汇总表》由研究生院负责汇总提交至教指委。
五、其他
学院联系人:李亚美,联系电话:28861631
研究生院联系人:万老师,联系电话:28861029。
经亨颐教育学院
2021 年 11 月 9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