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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学科办     作者 : 科研处     时间 : 2022-10-09点击量37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市社科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储备一批优秀的社科中青年人才,根据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要求,现将2022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人才”(以下简称“市社科优秀青年人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2年度拟面向全市范围申报认定新一批“市社科优秀青年人才”,申报人须为我市市属高校、研究机构(部门)、市属或区(县、市)属各单位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和管理的在职在岗人员(公务员除外)。同时,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学科带动能力,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年龄36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及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近5年内,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南大标准以上)公开发表过2篇论文(第1 作者);

2. 近5年内,公开出版过1部学术专著和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南大标准以上)公开发表过1篇论文(第1作者);

3. 近5年内,获得过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青年奖(第1作者);

4. 近5年内,主持完成过1项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课题负责人),并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南大标准以上)公开发表过1篇论文(第1作者);

5. 近5年内,主持完成过2项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并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南大标准以上)公开发表过1 篇论文(第1 作者)。

已入选我省“151”人才、省社科联“之江青年” 的社科学者、省高层次特殊支持人才以及我市“131”人才的人员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1. “市社科优秀青年人才”申报对象由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个人通过自愿报名,所在学院(部)、研究机构审核推荐。

2. 申报人按《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人才申报表》(见附件1)的要求,逐项认真填写申报表;同时提供相对应的佐证材料。

3. 申报人所在学院(部)、研究机构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人提供的《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客观、真实,做好申报人员推荐工作,并填写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4. 申报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表》2份及电子稿、《汇总表》1份及电子稿,佐证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符合条件的学术论文、专著、课题、获奖证书等〈论文含刊物封面、目录〉)复印件(需所在学院(部)、研究机构盖章确认)各1份,于2022年10月19日前报送科研处。

三、认定程序及支持措施

1. 市社科联组织对各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评定,确定符合2022年度“市社科优秀青年人才”认定条件的对象名单。

2. 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党组进行综合审定,研究确定2022年度“市社科优秀青年人才”认定名单,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3. 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对认定的2022年度“市社科优秀青年人才”,颁发“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人才”荣誉证书,并在2023年设立市社科规划“优秀青年人才”专项课题予以资助。

校外联系人:市社科联徐琦,电话:85255173,电子邮箱:xuqi@163.com;

校内联系人:科研处岳云平,电话:28869459。


附件:1.杭州市社科优秀青年人才申报表

附件:2.杭州市社科优秀青年人才申报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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