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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级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实习的通知

来源 : 陈秋娇     作者 : 陈秋娇     时间 : 2024-08-30点击量236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深化实践育人,切实提高教育硕士的专业实践智慧和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以及教指委《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本要求》文件精神,按照《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实施管理办法》、《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现将2023级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实习工作布置如下:

一、实习时间:

20249月9—202412月27日,(报到时间以实习单位开学时间为准)

其中第一周为校内准备时间实习单位有特别要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迟到2025年一月份

二、实习地点:

“杭州师范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站”、“杭州师范大学教育硕士联培工作站(上城区教育局工作站)”为基础,结合学位点确定的相关学校和科研机构(实践单位)。

三、实习内容和要求

1)学科教学实践

教育硕士在教育实习中实施“双导师”制,校内导师作为研究生教育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研究生的全程业务学习(包括教育实践环节)的指导,实践导师作为研究生专业实践的领路人,全程负责研究生的教育实践环节。研究生在双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开展教学实践工作。主要包括:进行课堂观摩,本科为师范类专业的学生每周听课不少于4节;本科为非师范类专业或跨专业学生不少于6节;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开展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和教学评价,实习期间独立撰写教案并讲授新课不少于6节;授课前需经实践导师的批准;课后要认真评课,集体讲评次数应不少于2次;参与辅导、作业批改、考试及阅卷等工作;积极参加实习学校的教研活动和学生的综合活动。

2)班级管理实践

参加班级集体活动,了解学生和班级文化,熟悉班主任工作内容和流程,参与集体教育、个别教育以及家校社协同育人活动等;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认真搜集和分析相关教育案例;独立组织班级集体活动,如主题班会、报告会、团会、中队会、半日活动和游戏活动等,活动次数不少于2次。

3)教学研究实践

学生应积极参加实践基地的教研活动。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6次。围绕教育实践研究的主题,结合教育实践中的教育教学问题,开展教育反思。每月撰写教育实践反思报告不少于1篇。围绕学位论文的研究问题,收集相关实践案例、调研材料和参考素材等,为撰写学位论文做好充分准备。

四、总结评价

教育实习结束后,指导老师依据研究生在实践期间的表现情况、各环节实践记录和考核情况,进行研究生实践成绩评定,由学院实践教学工作小组对实践成绩进行认定。

  研究生实习成绩要从学生的实习态度、完成任务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遵循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评定优秀实习生,比率不得超过实习总人数15%。教育实习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及格以上为考核合格,考核合格者获得相应学分认定。不及格为考核不合格,不合格者须重新参加实践。未参加实践或实践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经亨颐教育学院研究生科

                                       2024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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