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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党支部换届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周健康     作者 : 周健康     时间 : 2024-09-11点击量88

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我院绝大部分党支部届期已满,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推动高校党的建设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推动高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实现高质量发展。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为着力点,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严肃认真地做好换届选举工作。通过换届选举,全面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建设一流学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安排

本次换届选举涉及我院党委下设的任期已满3年的学生党支部。本次换届分为两批进行,第一批为新设立党支部或党支部委员未配齐的党支部,第二批为其余各党支部。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第一批9月15日前,第二批11月5日前)

(二)选举实施阶段(第一批9月30日前,第二批11月30日前)

(三)总结备案阶段(第一批10月10日前,第二批12月10日前)


批次

党支部

完成时间

换届联系人

党委指导联系人

第一批

本科生第三党支部

9月30日前

沈来红

蒋璐敏

本科生第六党支部

黄诗涵

本科生第七党支部

黄哲浩

本科生第八党支部

程骁

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谢宇

沈嫣

研究生第九党支部

毛少汉

研究生第十党支部

陈珂

第二批

本科生第四党支部

1130日前

周健康

蒋璐敏

本科生第五党支部

尚琦琦

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褚照锋

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汪卫平

沈嫣

研究生第四党支部

张峰


三、党支部换届工作流程

(一)组织准备阶段

1.党支部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对党员进行一次增强党性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意识,正确理解换届选举的意义、程序和相关要求,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换届工作,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2.党支部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委员会组成原则、委员名额、差额比例及选举办法。

3.本届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酝酿推荐,与学院党委(蒋璐敏书记)沟通后,提出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4.本届党支部起草工作报告,总结任期工作,重点是近一年来的工作。

5.选举前上报以下材料呈学院审核(发周健康):

(1)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新设立的党支部不需要提交);

(2)关于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酝酿情况的报告;

(3)党支部选举办法(草案)。

(4)各支部选定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

6.正式举行会议前,到学院(周健康)处领取选票。

(二)选举实施阶段

1.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2.本届党支部书记做工作报告。

3.表决通过选举办法。

4.通过监票人名单,宣布计票人。

5.大会进行选举:

(1)工作人员清点并报告到会人数(看是否达到会议的有效人数);

(2)宣布应选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3)发放选票(检查发出的选票是否与到会人数相符)并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4)投票;

(5)计票(清点收回的选票后计票)确定选举是否有效;

(6)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

(7)主持人宣布新当选的委员名单。

6.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7. 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党员大会结束后,党支部及时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等额选举支部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

(三)总结备案阶段

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结束后,要及时将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情况上报学院党委备案,报周健康登记备案。

四、换届选举期间的纪律要求

1. 学院党委将提前对各党支部做好换届工作的指导,以确保党支部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各党支部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党支部换届工作,严格按照条例,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序推进换届选举工作。

3. 各党支部书记是抓好换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切实负起责任;要准确把握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换届工作。

4. 重视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提名工作,要统一党员思想,选配政治可靠、讲规矩、守纪律、敢于担当、团结谋事、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党员作为委员候选人。

5. 要注重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学生党支部要把综合素质优秀的专任教师或辅导员推选出来,以强化学生党建工作的标杆示范作用等。

6. 在换届前,要认真开展严肃换届纪律的谈话活动:支部书记与每位支委成员必谈、支委成员之间必谈、支委成员与每名党员必谈。重点谈换届政策、主要任务、纪律规定、履职要求,广泛征求和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使谈话成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严明纪律的过程。

7. 严肃换届纪律,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坚决严肃查处。

五、换届工作相关依据(相关条例)

(一)《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部分条款

第八条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第九条 高校院(系)级以下单位设立党支部,应当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机构相对应。教师党支部一般按照院(系)内设的教学、科研机构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按照年级班级或者学科专业设置。可以依托重大项目组、科研平台或者学生社区等设置师生党支部,注重在本专科低年级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管理、后勤等部门的党支部一般按照部门设置。将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编入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党员学术带头人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管理、后勤等部门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部分条款(详见附件2)

第三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如需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当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四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一般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者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五条 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

第六条 选举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者不选举某个人。

第十三条 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第十九条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第二十条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主持。

第二十九条 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

第三十五条 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领导,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及换届工作纪律要求,强化制度意识、严格制度执行、维护制度权威,引导党员和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保证选举工作平稳有序。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禁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风漏气等非组织行为,严防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附件1.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附件2.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2020年7月发布)

        附件3.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说明(详细)

        附件4.换届党支部所需要材料清单示例(除研九、研十支部以外)

        附件5.新成立党支部所需材料清单示例(研九、研十党支部)


                                          经亨颐教育学院党委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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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党支部换届工作的通知

周健康 · 2024-09-11

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我院绝大部分党支部届期已满,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推动高校党的建设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推动高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实现高质量发展。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为着力点,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严肃认真地做好换届选举工作。通过换届选举,全面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建设一流学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安排

本次换届选举涉及我院党委下设的任期已满3年的学生党支部。本次换届分为两批进行,第一批为新设立党支部或党支部委员未配齐的党支部,第二批为其余各党支部。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第一批9月15日前,第二批11月5日前)

(二)选举实施阶段(第一批9月30日前,第二批11月30日前)

(三)总结备案阶段(第一批10月10日前,第二批12月10日前)


批次

党支部

完成时间

换届联系人

党委指导联系人

第一批

本科生第三党支部

9月30日前

沈来红

蒋璐敏

本科生第六党支部

黄诗涵

本科生第七党支部

黄哲浩

本科生第八党支部

程骁

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谢宇

沈嫣

研究生第九党支部

毛少汉

研究生第十党支部

陈珂

第二批

本科生第四党支部

1130日前

周健康

蒋璐敏

本科生第五党支部

尚琦琦

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褚照锋

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汪卫平

沈嫣

研究生第四党支部

张峰


三、党支部换届工作流程

(一)组织准备阶段

1.党支部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对党员进行一次增强党性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意识,正确理解换届选举的意义、程序和相关要求,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换届工作,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2.党支部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委员会组成原则、委员名额、差额比例及选举办法。

3.本届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酝酿推荐,与学院党委(蒋璐敏书记)沟通后,提出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4.本届党支部起草工作报告,总结任期工作,重点是近一年来的工作。

5.选举前上报以下材料呈学院审核(发周健康):

(1)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新设立的党支部不需要提交);

(2)关于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酝酿情况的报告;

(3)党支部选举办法(草案)。

(4)各支部选定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

6.正式举行会议前,到学院(周健康)处领取选票。

(二)选举实施阶段

1.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2.本届党支部书记做工作报告。

3.表决通过选举办法。

4.通过监票人名单,宣布计票人。

5.大会进行选举:

(1)工作人员清点并报告到会人数(看是否达到会议的有效人数);

(2)宣布应选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3)发放选票(检查发出的选票是否与到会人数相符)并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4)投票;

(5)计票(清点收回的选票后计票)确定选举是否有效;

(6)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

(7)主持人宣布新当选的委员名单。

6.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7. 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党员大会结束后,党支部及时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等额选举支部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

(三)总结备案阶段

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结束后,要及时将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情况上报学院党委备案,报周健康登记备案。

四、换届选举期间的纪律要求

1. 学院党委将提前对各党支部做好换届工作的指导,以确保党支部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各党支部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党支部换届工作,严格按照条例,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序推进换届选举工作。

3. 各党支部书记是抓好换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切实负起责任;要准确把握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换届工作。

4. 重视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提名工作,要统一党员思想,选配政治可靠、讲规矩、守纪律、敢于担当、团结谋事、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党员作为委员候选人。

5. 要注重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学生党支部要把综合素质优秀的专任教师或辅导员推选出来,以强化学生党建工作的标杆示范作用等。

6. 在换届前,要认真开展严肃换届纪律的谈话活动:支部书记与每位支委成员必谈、支委成员之间必谈、支委成员与每名党员必谈。重点谈换届政策、主要任务、纪律规定、履职要求,广泛征求和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使谈话成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严明纪律的过程。

7. 严肃换届纪律,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坚决严肃查处。

五、换届工作相关依据(相关条例)

(一)《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部分条款

第八条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第九条 高校院(系)级以下单位设立党支部,应当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机构相对应。教师党支部一般按照院(系)内设的教学、科研机构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按照年级班级或者学科专业设置。可以依托重大项目组、科研平台或者学生社区等设置师生党支部,注重在本专科低年级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管理、后勤等部门的党支部一般按照部门设置。将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编入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党员学术带头人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管理、后勤等部门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部分条款(详见附件2)

第三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如需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当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四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一般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者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五条 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

第六条 选举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者不选举某个人。

第十三条 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第十九条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第二十条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主持。

第二十九条 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

第三十五条 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领导,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及换届工作纪律要求,强化制度意识、严格制度执行、维护制度权威,引导党员和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保证选举工作平稳有序。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禁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风漏气等非组织行为,严防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附件1.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附件2.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2020年7月发布)

        附件3.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说明(详细)

        附件4.换届党支部所需要材料清单示例(除研九、研十支部以外)

        附件5.新成立党支部所需材料清单示例(研九、研十党支部)


                                          经亨颐教育学院党委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