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研究生各班级:
2016年暑假将至,为进一步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生期末考试的教育工作
1.关心学生,为学生复习迎考提供帮助。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等要深入学生,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特别要重视做好学习困难及存在心理问题学生的教育引导,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使学生能集中精力复习迎考。
2.加强诚信考试的宣传引导工作。各学院要积极营造“诚信考试、诚实做人”的良好氛围,通过主题班会、诚信考试氛围营造和违纪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大力宣传相关规章制度。教育引导学生正确对待考试,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二、强化安全教育引导工作
1.加强暑假离校前安全教育。学生放假离校前,各学院要以多种形式集中进行安全、纪律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在往返途中及暑假期间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增强学生假期往返途中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学生要切实注意往返途中的交通安全,不乘坐非法营运、超载车辆;提醒同学路途中要提高警惕,注意自身财物安全,防止不法分子盗窃财物;在回家之前要告知家人返家的时间及乘坐的车次,路途中不要把自己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电话等个人信息轻易告诉给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
3.提醒同学合理安排假期生活。教育学生在暑假期间注意交通安全和餐饮卫生,不到危险区域游玩;参加社会实践、实习、打工等活动时,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注意自身安全;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远离毒品;要合理利用网络,不传播和下载带有反动、影响社会安定团结或不健康的信息。加强暑期打工或兼职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引导学生深刻认识各种诈骗活动,保持清醒头脑。
三、做好暑期学生离校及留校学生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1.做好学生离校工作。非毕业班学生原则上7月15日前离校,学生暑期离校需以班级为单位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学生离校情况登记表》,所有离校同学务必本人亲笔签名,各学院认真审核学生离校登记。
2.加强学生暑期留宿申请的审核。7月15日—8月14日期间,实施假期留校学生申请审核制度,G20峰会群众演员、志愿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学生处、团委核准);学校的教学实践活动和学科竞赛集训学生(教务处核准);学校组织的在杭社会实践活动学生(校团委、研工部核准);参加考研和司法考试培训学生(学院核准)和需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的学生(学院核准)等确实需要暑期留校住宿的,由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于6月21日16:00前交各分管辅导员,学院汇总后报学工部、研工部等相关部门核准备案,由后勤集团负责拟订具体的住宿安排方案。8月15日—9月9日期间,除了G20峰会群众演员、志愿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其他学生原则上不留宿。
3.加强暑期留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学院将专门召开留校学生会议,教育留校学生要服从学校的安排,严格遵守学生住宿管理规定;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人身、财产和交通、饮食等安全,防止被抢、被盗、被骗。如发现有违反学校宿舍管理规定的,学校将取消其假期留校资格,情节严重的,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4.加强对留宿学生的管理。学校保卫、学工、研工、后勤加强值班,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相关学院同时做好值班工作,深入留校学生寝室,关心留校学生,每日汇总学生留校人数及相关情况。
四、做好毕业生离校后的相关工作
1.做好毕业生离校情况排查工作。毕业生应于6月20日前离校,已离校的学生,应通过各种途径确认是否返家。毕业生需要寄存行李的,可与公寓楼管理员联系办理寄存服务。寄存地点:仓前校区为各公寓楼公共储藏间(由各楼生活辅导员负责),寄存时间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天,考上本校研究生的行李寄存可至新学期开学。
2.做好延长学制等学生的工作。对已经明确要延长学制的学生和还需要随其他年级同学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予以关心和关注,并提供必要的服务。
3.持续开展就业指导和提供就业信息服务。继续重视做好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工作。利用就业网、微博、手机短信平台、QQ等手段,有针对性地为毕业生提供招聘信息和个性化就业指导,努力帮助尚未就业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尽快落实就业岗位。
4.积极开展就业签约和统计工作。学院将认真审核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等材料,确保就业签约和就业统计数据的客观、准确,并及时做好就业信息的输入工作,学校仍执行对各学院的就业情况进行每周通报制度。2016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的统计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0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五、下学期初大致安排
1.9月10日,老生报到,课程不及格学生办理补考手续,为配合G20相关工作,请同学们不要提前报到。 9月12日(星期一),老生上课。
2.9月11日,新生报到。9月24日,专升本新生报到。9月26日(星期一),新生开始上课。
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