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我院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启动。此认定为我院开展资助工作,评定奖助学金的基础,请同学们认真阅读,严肃对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经亨颐学院全日制在校的家庭经济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办法
1.申请人需填写:
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②《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申请人需注意:
①两份材料数量,公章,不得缺少。
②单份申请表格需打印在同一页面上。
3.资格认定:
学院将严格按照《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助工作管理办法(杭师大[2012]103号)》规定,每年认证一次,通过申请材料审核、申请人谈话和电话访问的形式,了解实际情况并进行认定,同时划定困难等级。
三、材料报送
请申请困难生认定的同学于2016年9月15日之前将纸质材料、电子材料交至勤工助学中心金嘉祺同学处,电话15088625259、675259,邮箱774071466@qq.com。
经亨颐学院学工办
经亨颐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doc
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