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学校学工部《关于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各项评奖评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项目
(一)三好学生
学院将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评选三好学生的实施办法》的规定,共评定12名三好学生,原则上每个年级4名,需注意的评选条件如下:
1.上学年每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中,基本素质和发展素质均为优秀。
2.课外体育锻炼出勤率在90%以上,体育成绩在80分以上。
3.获得优秀学生二等奖及以上奖学金。
4.重点考察申请人思想政治、学业成绩、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公益奉献、所获荣誉等方面表现。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自主申报。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答辩评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优秀学生干部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的规定,学院将评定7名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对象:班委成员,校院学生会,团委,社团等学生组织干部及有关部门的学生干事等。
2.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列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50%。
3.由各组织评选好后将推荐人的信息和申请材料发送至邵一棘同学邮箱460415011@qq.com,各组织具体推荐名额如下:
学生会:4人;团委:3人;新闻中心:2人;青协:2人;心协:1人;党建部:1人;教学实践部:1人;勤工1人;经英学社1人;13、14、15级6个班每班一名班委。
4.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答辩评选,重点考察申请人工作能力、成绩及组织管理能力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报送要求
请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将自评表(自评表下载见附件)、相关证明材料(2015-2016学年)打包发至邵一棘同学邮箱460415011@qq.com,邮件、文件、表格格式为“班级+姓名+申请奖项”。报送截止日期9月26日,逾期提交不再受理。如有疑义可咨询13588749201(679201)或经亨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28867028。
说明:荣誉证明材料用作自评表内相应得分的依据,若无证明材料相应分数将不予认证。
经亨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学生会学生发展中心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1:经亨颐学院学生荣誉称号、经亨颐奖学金、外设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2016.3.24.doc
附件2:自评表 -2016.9.doc
附件3:2015版学生手册(详见班级QQ群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