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2017届经亨颐学院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经亨颐学院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规定,现就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1.评选对象及比例
院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名额原则上为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35%,已评定为浙江省优秀毕业生和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不在此列。各专业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 专业 | 专业人数 | 院级优秀毕业生 |
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27 | 9 |
2 | 英语 | 19 | 7 |
3 | 汉语言文学 | 23 | 8 |
合计 | 69 | 24 | |
2.评选办法
按《经亨颐学院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采取积分排名制,获奖加分项目为所获荣誉、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和课题项目四个类别。获奖积分排名列本专业前35%(去除省、校优同学)原则上直接认定为经亨颐学院优秀毕业生。
3.特殊申请
经学院学工办推荐,院评奖评优委员会审核,特别优秀(或在学科竞赛、学术科研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也可评定为院级优秀毕业生。
申请及证明材料请在11月29日8;00前发送至632838048@qq.com,以邮箱自动回复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学院院办,电话:28861068.
附件:经亨颐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docx
经亨颐学院学工办
2016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