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我院2017-2018学年励志生认定工作启动。此认定为我院开展资助工作,评定评助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基础,请同学们认真阅读,严肃对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经亨颐学院全日制在校的励志学生。
二、申请办法
1.申请人需填写:
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②《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申请人需注意:
①两份材料数量,公章,不得缺少。
②单份申请表格需打印在同一页面上。
3.资格认定:
学院将严格按照《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杭师大[2012]103号)》规定,每年认证一次,通过申请材料审核、申请人谈话和电话访问的形式,了解实际情况并进行认定,同时划定困难等级。
三、材料报送
请申请励志生认定的同学于2017年9月25日之前将纸质材料交至陈瑾虹同学处,电子稿件发送至1158347813@qq.com。
未尽事宜请与经亨颐学院勤工助学中心联系,联系人:陈瑾虹,联系电话:13758131918;学工办,28867028。
经亨颐学院学工办
经亨颐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杭师大2016级学生手册.pdf P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