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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励志生认定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7-06-27点击量22

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我院2017-2018学励志生认定工作启动。此认定为我院开展资助工作,评定评助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基础,请同学们认真阅读,严肃对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经亨颐学院全日制在校的励志学生。

二、申请办法

1.申请人需填写: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纸质版,一式份。

《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份。

2.申请人需注意:

两份材料数量,公章,不得缺少。

单份申请表格需打印在同一页面上。

3.资格认定:

学院将严格按照《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杭师大[2012]103号)》规定,每年认证一次,通过申请材料审核、申请人谈话和电话访问的形式,了解实际情况并进行认定,同时划定困难等级。

三、材料报送

请申请励志生认定的同学于2017年9月25日之前将纸质材料交至陈瑾虹同学处,电子稿件发送至1158347813@qq.com

未尽事宜请与经亨颐学院勤工助学中心联系,联系人:陈瑾虹,联系电话:13758131918;学工办,28867028。

经亨颐学院学工办

经亨颐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二〇一七年月二十六日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杭师大2016级学生手册.pdf  P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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