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暑假公益实践
按照我院《学生公益时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院学生在校期间公益时间要求为一学年达15小时,在学年内无法按时完成公益学分内规定的时间,可向学院青协申请在暑假补做。为避免同学完成实践活动却无法被认证的情况发生,要求如下:
1. 在7月15日前提交申请书(暑假服务单位信息等)发送至邮箱1090379950@qq.com,经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邮件回复同意后可在暑假完成公益实践。
2. 服务单位必须是县级或县级以上(如:浙江省图书馆等)。
3. 完成服务后,申请书上需有服务单位盖章,在假期结束返校后,统一提交到青协。未提交学院申请书的,此次公益时间不符合。同时公益本上也必须要有该单位的盖章(如有特殊原因不能签字或盖章,应提前向学院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说明情况),开学后与申请表一并上交。
4.没有公益本的大一同学只要交申请表。
5.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与公益实践不可同时认证。
二、学期内公益活动
根据经亨颐学院公益时数要求,每人每学年应参加志愿者时间至少达到15小时,院青协将于每学年结束后公示每个学生的公益时数。
要求如下:
1. 哪些活动可以被青协承认:
(1)校青协或各学院青协组织的校内志愿者活动(如:图书馆、运动会等)。
(2)校青协或各学院青协组织的校外志愿者活动(如:教科院“六心”组织的志愿者活动等)。
(3)杭州市内设立志愿者服务项目的单位(自己前往的浙江省科技馆已不算志愿者活动项目)。
2. 怎样书写才算公益时数合格:
(1)本院青协内部组织的志愿者活动不需要同学们在公益本上盖章(如某一活动比较特殊有要求,则需要盖章)。
(2)学院志愿者活动每次结束后都会统计时间,并且进行公示,有疑问的请联系每一次活动的负责人。
(3)同学参与本校其他学院举办的志愿者活动时,请先向活动方咨询清楚是否需要在公益本上盖章,如若该学院的志愿者活动会记录你的公益时间且不要求盖章,那么此次同学的公益时间的记录将由该院青协在活动后或者学期结算公益时间的时候给予我院青协。
(4)同学们参与市内举办的志愿者活动,则必须要在公益本上盖上相应活动单位的公章,且要求正确书写公益时间,需要年月日。活动需有服务单位的盖章或签名,方可被院青协承认(根据活动单位情况而定)。
※注:如果书写不规范,青协将不承认此次公益时间,请大家认真书写,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5)大一同学因为没有公益本,故不需要公益本盖章。
3.学年内未到达15小时将如何补做所欠时间:
(1)在下一个学年补做:已达公益时数超过5小时,但未满15小时,所欠时间乘上1.3倍为下学年所需补上的时间;已达公益时数小于5小时,所欠时间乘上1.5倍为下学年所需补上的时间。所欠公益时间计算后若有小数,则取整数部分加1为最后需补时间(比如需补公益时数为计算得为1.2小时,最后以2小时为准)。
(2)暑期补做公益实践。
※注:暑假的公益实践的时间加上学年内做公益的时间如超过15小时,只按15小时记录。暑假公益实践的时间只能补完学年内未完成的时间,超出15小时部分不予记录。
附件: 经亨颐学院暑假公益实践申请表.doc
经亨颐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