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 )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浙教高〔2015〕33号)精神,学校将于2018年接受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经研究,学校决定对2016-2017第一学年本科生学术论文和专利授权情况、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以及学生创作、表演的代表性作品(除美术学类专业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情况进行统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本次统计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已授权的专利、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学生创作、表演的代表性作品(除美术学类专业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已收到录用通知,但未出刊的学术论文不在本次统计范围内)
2. 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已授权的专利在本次统计范围内,毕业以后的不计入本次统计。
3. 申报人须向学院团委提供论文发表、专利授权等作品的相关电子版原件(期刊须含封面、目录、正文),学院团委将负责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4. 请于10月8日上午8点前之前将附件1,2,3,4(相应的电子版材料命名:班级+负责人)发至电子邮箱jhyxykcb@163.com。
附件1.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学年)
附件2.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学年)
附件3学生创作、表演的代表性作品(除美术学类专业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用)(学年)
附件4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学年)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委员会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