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 )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浙教高〔2015〕33号)精神,我校将于2019年接受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经研究,学校决定对2017-2018学年本科生学术论文和专利授权情况、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以及学生创作、表演的代表性作品(除美术学类专业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情况进行统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本次统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5月30日期间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已授权的专利、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学生创作、表演的代表性作品(已收到录用通知,但未出刊的学术论文不在本次统计范围内)。
2. 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已授权的专利在本次统计范围内。
3. 申报人须向学院团委提供参与教师科研项目、论文发表、创作表演、专利授权等作品的相关电子版(期刊须含封面、目录、正文),学院团委将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信息统计准确。
4.此次论文统计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各种荣誉评选、外设奖学金推荐等佐证材料,请同学们慎重对待,按时上报材料,逾期将不予认证。
5. 请申报人于2018年6月6日前将佐证材料发送至:jhyxykcb@163.com。参与教师科研请发佐证材料+附件1;发表学术论文或在杂志、报刊公开发表作品的,请发佐证材料+附件2;参加创作表演的请发附件3;专利发表发佐证材料+附件4.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