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教育学院2018年导师申请指导研究生方案。
一、全日制研究生数量
我院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总共103人(招生数104人,16级延期入学1人,转入1人,保留学籍2人,转非全1人。实际报到103人)。具体各专业情况如下:
教育学一级学科24人:其中教育学原理3人,课程教学论6人,教育史2人,学前教育学4人,高等教育学2人,教育技术学3人,教师教育2人,教育领导与管理2人。
心理学一级学科共25人:其中基础心理学5人,发展与教育心理学5人,应用心理学10人,临床认知神经学科5人。
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下教育经济与管理3人。
教育硕士门类下49人:其中教育管理1人,现代教育技术2人,小学教育31人,学科教学(音乐)2人,心理健康教育5人,学前教育6人,特殊教育2人。
艺术硕士2人。
二、导师资格与指导学生数
根据研究生院最近相关文件确定如下认定条件:
1. 教育学院获得2018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的导师和2017年11月份以后获得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导师皆可报名;
2. 学科关系在我院、“有科研项目、有科研论文、有较高师德、有充沛精力”,皆可申报;
3. 每位导师指导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2名(含学术型硕士与教育硕士);近三年内指导的学位论文出现1个E者,指导研究生数不得超过1名。
三、申请指导学术型研究生的导师科研业绩要求
1.现主持国家级课题(在课题完成规定期限内,课题延期与已结题的不算)、至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二级(含)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的导师,2018年度最多可申请指导2名学术型研究生;
2.现主持省部级课题(在课题完成规定期限内,课题延期与已结题的不算)的导师,2018年可申请指导1名学术型研究生;
3.近三年内(2016--2018)至少发表二级及以上论文2篇,或一级论文1篇,或出版专著与教材一本的导师,可申请指导1名学术型研究生;
上述条件不重复计算。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导师,亦可申请指导1名,但必须服从一级学科统筹安排。
四、申请指导教育硕士(专硕)方法
每位导师指导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2名(含学术型硕士与教育硕士),具体人数由教育硕士负责人与学院根据学生志愿与导师情况统筹安排。
五、申请指导与确定所指导研究生程序
1.导师填写申请表并签字,向学院提交申请表,递交截止时间:9月12日。逾期或不交者视为本年度放弃指导研究生。联系人:王晨老师,电话:28865271;联系地址:24号楼201。
2.学院审核,确定申请指导研究生的导师数及指导研究生数;
3.一级学科与教育硕士负责人组织研究生选择导师;
4.学院审核一级学科与教育硕士负责人确定的导师及其所指导的研究生,报研究生处备案。
备注:鉴于心理学已经选好导师,本次只对本院除心理学之外的专业进行。
教育学院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