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2018-2019学年学费减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费减免对象
本次学费减免对象为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是无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的孤儿、单亲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低保家庭子女、残疾人家庭子女和持有残疾证的学生本人等。
二、学费减免额度和人数
本次学费减免额度上限:学费部分全免;下限:不低于500元。
学院根据学生申请结合其所获得的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等情况,确定确实需要给予学费减免的学生名单和金额。
三、学费减免申请、评审和信息报送方法
学生填写《2018-2019学年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附件)提出学费减免申请,电子稿(姓名+学费减免申请表)发送至生活部沈书凡同学处1515461076@qq.com,纸质稿请交到学院201毛老师处;学院评审后由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在申请表学院意见栏签署审批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截止日期2018年11月5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经亨颐学院学工办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