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生公告

关于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来源 : 齐姗     作者 : 齐姗     时间 : 2018-10-29点击量69

为做好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45号)和《经亨颐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规定,现就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1.推荐对象及比例

推荐对象为2019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名额为毕业生总数的25%;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本科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生总数6%的比例推荐。

各专业推荐比例如下:

序号

专业

专业人数

校优秀毕业生

省优秀毕业生

1

数学与应用数学

30

8

1

2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依据获奖积分排序,优先推荐积分较高者)详见评选办法

2

英语

26

7

1

3

汉语言文学

24

6

1

2.推荐条件

按杭师大学〔2014〕45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推荐。

3.推荐方法

学院将在前两轮优秀本科毕业生积分统计工作的基础上,完成第三轮积分公示,其中所有佐证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晚于该时间的所有佐证材料将不能采纳计入。补充材料请于11月2日晚8点前发送至邮箱:jinghengyi101@126.com。三年平均学分绩点由学院统一更新,不需要另外提交。

4.特殊申请

请符合特殊申请标准的学生,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于11月2日晚8点前发送至邮箱:jinghengyi101@126.com。材料包括:获奖证书电子版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邮件请以“经院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特殊申请+专业+姓名”命名。邮件中请注明手机号码,方便联络。

特殊申请条件为:

经学院推荐,学生处审核,学校批准,特别优秀(或在某一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获奖积分或智育排名列年级前50%;②获得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一类省级最高级别、全国二等及以上奖项(特等奖,则取特等奖和一等奖)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评选的综合荣誉(团队限排名第一者);③各科成绩没有不及格。也可评定为校级优秀毕业生。

第三轮积分公示完毕后,优秀毕业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上报学校,由学院提供拟推荐的相关证明材料。请拟推荐省优、校优获得者填写《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册》以“专业+姓名+文件名”格式发送至jinghengyi101@126.com,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0日。


附件1.经亨颐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稿)-2015.5.19

    附件2.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xls

    附件3.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名册.xls

    附件4.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册.xls


 


经亨颐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杭师大仓前校区D区块诚园5-6号楼
邮编:311121 电话:0571-28865586 电子邮箱: jhyjyxy@hznu.edu.cn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杭师大仓前校区D区块诚园5-6号楼
邮编:311121 电话:28865586
邮箱 : jhyjyxy@hz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