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45号)和《经亨颐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规定,现就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1.推荐对象及比例
推荐对象为2019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名额为毕业生总数的25%;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本科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生总数6%的比例推荐。
各专业推荐比例如下:
序号 | 专业 | 专业人数 | 校优秀毕业生 | 省优秀毕业生 | |
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30 | 8 | 1 | 2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依据获奖积分排序,优先推荐积分较高者)详见评选办法 |
2 | 英语 | 26 | 7 | 1 | |
3 | 汉语言文学 | 24 | 6 | 1 |
2.推荐条件
按杭师大学〔2014〕45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推荐。
3.推荐方法
学院将在前两轮优秀本科毕业生积分统计工作的基础上,完成第三轮积分公示,其中所有佐证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晚于该时间的所有佐证材料将不能采纳计入。补充材料请于11月2日晚8点前发送至邮箱:jinghengyi101@126.com。三年平均学分绩点由学院统一更新,不需要另外提交。
4.特殊申请
请符合特殊申请标准的学生,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于11月2日晚8点前发送至邮箱:jinghengyi101@126.com。材料包括:获奖证书电子版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邮件请以“经院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特殊申请+专业+姓名”命名。邮件中请注明手机号码,方便联络。
特殊申请条件为:
经学院推荐,学生处审核,学校批准,特别优秀(或在某一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获奖积分或智育排名列年级前50%;②获得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一类省级最高级别、全国二等及以上奖项(特等奖,则取特等奖和一等奖)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评选的综合荣誉(团队限排名第一者);③各科成绩没有不及格。也可评定为校级优秀毕业生。
第三轮积分公示完毕后,优秀毕业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上报学校,由学院提供拟推荐的相关证明材料。请拟推荐省优、校优获得者填写《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册》以“专业+姓名+文件名”格式发送至jinghengyi101@126.com,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0日。
附件1.经亨颐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稿)-2015.5.19
经亨颐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