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学院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激励办法(试行)》,经个人申报、专家评审、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2019年教育学院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激励项目予以公布(具体详见附件1)。请各位同学及相关指导教师注意以下事项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1.结项要求
竞赛项目:项目结项需以竞赛成绩为依据,若未获奖需提交竞赛作品并通过评委委员会审定通过才予以结项。
科研创新项目: 项目结项需完成申报书中预期成果,且不低于1000元项目要有1篇公开发表论文;2000元项目要有2篇公开发表论文或1篇北大核心期刊论文;4000元项目要有2篇公开发表论文其中1篇为北大核心期刊论文或一篇CSSCI及以上期刊论文;1.5万元项目要有2-3篇公开发表论文其中1篇为CSSCI及以上期刊论文或一篇一级及以上期刊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术交流项目:项目结项需参加学术会议并提交会议论文,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会议论文。
2.项目管理
上述项目按《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激励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项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如确有特殊情况,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延期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报送学院审批(只能递交一次延期申请且延期完成时间不能超过毕业时间)。项目完成后,请将完整的结项材料报至学院办理结项手续。
科研创新项目及学术交流项目结项报送至学院学科办,
联系人:王晨、吴诗佳,电话:28865271,恕园24-201;
竞赛项目结项报送至学院学工部,
联系人:楼利高,电话28865270,恕园24-109
3.成果转化
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向有关部门呈送的研究报告,须标注“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激励科研创新项目成果”。
4.资助经费
竞赛项目按比赛项目进行资助,资助经费一般由指导教师统筹;涉及由各系或二级学科统筹的竞赛项目,竞赛项目资助经费由系主任或二级学科带头人进行统筹。
科研创新项目按15000元、4000元、2000元、1000元进行资助。资助经费使用由学生及指导教师共同管理。
会议资助经费按2500元、2000元、1500元进行资助。资助经费使用由学生及指导教师共同管理。
5. 经费使用管理
立项资助经费由学院统一管理,经费使用实行实报实销制。
科研创新项目办理结项后可向学院申请经费报销。报销经费必须与科研创新项目相关(需提供相关说明),其中差旅费不可超过资助经费总额50%;不得申报咨询费和劳务费。经费报销必须有结项证明,经费报销经由指导教师审核,发票背后需本人及指导教师签字。
会议资助项目可向学院申请经费报销。报销经费为会议报名费、会议差旅费及会议住宿费,按实际经额报销,最高不得超过会议资助项目经费。经费报销须有参会审批单、会议通知及参会论文,经费报销经由指导教师审核,发票背后需本人及指导教师签字。
竞赛项目可向学院申请经费报销。报销经费必须与竞赛项目相关(需提供相关说明),不得申报咨询费和劳务费。经费报销经由指导教师或系主任或二级学科带头人审核,发票背后需报销人及指导教师或系主任或二级学科带头人签字。
请按规定将经费报销材料及发票报送至学院统一办理报销:
学院经费报销联系人:李琴,电话,28865583,恕园24-309
附件1:2019年教育学院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激励项目立项名单
教育学院
201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