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19届毕业生:
祝贺你们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即将走上人生新的旅程!
为保证顺利地办理离校手续,安全愉快地离校,特提醒以下事项:
一、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时间
1.学校定于6月18日上午8:00在仓前校区中心广场(如遇下雨,场地另行通知),举行2019届学生毕业典礼,请全体毕业生准时参加。
2.学校毕业典礼后,将在恕园7号楼200座举办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2019届毕业生毕业典礼。
3.学院毕业典礼结束后,将举行毕业生学位授予仪式,仪式地点:仓前校区学术会议中心1500座报告厅。
以上典礼仪式的具体地点和举行顺序将另行通知,请毕业生们务必于6月17日晚前返校。
二、离校手续的办理
(一)校园一卡通退费和注销
1.6月10日—20日,仓前一卡通中心将设立毕业生退费专窗。
2.6月10日—20日,学生办理退卡手续。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附班级名单和学院盖章)集体办理退卡手续,由班长或班级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至各校区一卡通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如无特殊情况,次日可领取全班同学的退款(下沙校区周一—周五、玉皇山校区周一、三、五服务)。学生个人如遇特殊情况需办理退卡手续,可携带学生证办理销户手续,建议选择非高峰工作时段。
3.若校园一卡通内无余额或不想办理注销手续的,个人可不办理注销,一卡通服务中心将于次年9月统一进行注销。未注销之前,除校内餐饮和商贸可以继续使用外,图书馆和公寓楼门禁均不能使用。
4.毕业生退电费,需以寝室为单位,持公寓部退电费凭证,又宿管员、寝室成员签名确认后,至一卡通服务中心办理退费。
5.办理地点:各校区一卡通服务部,仓前校区:28865414。
(二)图书归还和论文提交
1.时间安排
(1)6月12日前毕业生须归还所借图书(包括钱江学院图书馆所借图书),各校区图书馆均可归还。
(2)6月15日前,全日制研究生论文提交完毕;6月20日前,非全日制研究生论文提交完毕。
(3)6月13日,图书馆向学院联络人提供未还书学生名单。
2.注意事项
(1)毕业生除归还图书外不需要到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由图书馆直接办理。
(2)请各学院毕业生离校工作联络员及时告知毕业生还书期限和研究生论文提交期限。
(3)6月12日开始毕业生不能再办理借书手续,但到图书馆阅览、上机等不受影响。
(4)图书丢失等需要按照书刊赔偿规则进行赔偿,赔书时需携带本人校园一卡通进行支付。可通过登录以下网站查询借书情况:http://opac.hznu.edu.cn:8080/reader/login.php
(5)研究生论文提交方式具体见“图书馆网页”。
(6)从各学院借的图书,归还到学院资料室。
(7)相关联系人:图书馆联络人:张凤鸣28867818 (162265566@qq.com),仓前校区图书馆:28867080(仓前校区还书、赔书),玉皇山校区图书馆:28865472(玉皇山校区还书、赔书),下沙校区图书馆:28865818(下沙校区还书、赔书);范玉红、张颖:28868753(afan@hznu.edu.cn)(学位论文提交);王唯:28865828(1243130400@qq.com)(综合协调)。
(三)公寓退宿
1.6月1日—9日,公寓服务中心对毕业生寝室的财产、水电费等进行核查,届时凡存在水电费欠费、寝室财产丢失或损坏的,需按要求及时清缴、赔偿。
2.6月3日—18日,毕业生根据具体情况以班级、寝室或个人为单位至所在公寓楼大厅完成离寝验收及退宿工作,及时归还寝室钥匙及信箱钥匙。
3.所有毕业生原则上在6月23日前全部离校,毕业生如因特殊原由需延迟离校的,须于6月18日前向学院及其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后勤公寓以学院和学工部或研究生院审批同意的延迟离校名单为准安排住宿,延迟离校原则上不得超过7天。
4.因考上本校研究生需行李存放的毕业生,可与公寓管理人员联系办理行李存放(存放期限至2019年9月1日),咨询电话为:仓前校区28865423。
5.原则上毕业生寝室内所有成员退还钥匙后即视为确认退宿,若在应规定离校时间后未办理延迟离校手续的,则默认退寝完成,公寓服务中心将适时安排人员进行寝室卫生清洁与整修。
(四)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确认
1.就学地(高校)助学贷款:6月10日前,助学贷款毕业生在学院完成国家助学贷款确认工作;助学贷款毕业生应按照合同要求按时还款,也可一次性提前还款。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离校之前,登陆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毕业确认,认真完成联系方式的更新和就业信息的填写。
3.咨询地点:仓前校区行政楼225办公室(学生处);咨询人:惠秀,联系电话:28865070。
(五)学生证注销、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1.各学院完成学生证注销工作。
2.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后,教务处、研究生院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到学院,毕业证书一律不允许代领,不予快递,需要本人到场领取。学院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证书一旦遗失无法补办,可到教务处、研究生院补办相关证明书。
4.咨询地点:学院教务科,电话28861090.
(六)费用结算
1.结算方法
(1)学费结算:根据由教务处提供的所有在校期间应缴费学分数进行结算,所有在校期间应缴学费总额扣除以前年度已缴总额,剩余结算金额体现在2018学年的学费应缴数上。
(2)住宿费结算:根据学校后勤公司提供的历史欠费信息进行核算。
2.核对方法
(1)结算信息核对
网址: http://xscw.hznu.edu.cn,用户名:本人学号,密码: 默认为学号后四位。
(2)已缴费明细查询
登录http://xscw.hznu.edu.cn后,点击菜单栏中“学生缴费”—“缴费查询”,选择查询学年可以查询每年的应缴和已缴明细。负数为应退费。
教材领用明细查询:点击菜单栏中“学生缴费”—“代管费支出查询”,选择查询学年可以查询每年的教材费使用明细。
(3)核对咨询电话
如学分(用于学费结算)有问题,请与教务处联系(叶老师,28868202,地址:仓前校区行政楼315室);如住宿费有问题,请与后勤服务集团联系[金老师,28860868(仓前)28865146(下沙)];如有其它问题,请与计财处联系(陈老师,28866598,地址:仓前校区行政楼206室)。
(4)费用补缴方法
缴费方式一:支付宝扫码支付。方法:打开支付宝“扫一扫”扫描学校的缴费二维码(下图)→查询要素选择“学籍号”并输入学号→点击“下一步”核对缴款信息后按提示完成缴费。
缴费方式二:手机APP支付(支付宝APP或浙里办APP)。方法:打开支付宝APP→“城市服务”→“政务”→“公共支付”(或打开浙里办APP)→“教育缴费”→选择“杭州市”、“杭州师范大学”→“杭师大教育收费”→输入“学号”,点击“查询缴款单”→点击“下一步”核对缴款信息后按提示完成缴费。
缴费方式三:互联网PC端支付(浙江政务服务网)。方法:注册并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点击“个人办事”下的 “教育缴费”→选择“杭州市”、“杭州师范大学”→“杭师大教育收费”→选择“学籍号”并输入学号,点击“下一步”→核对缴款信息后按提示完成缴费。
缴费方式四:杭州银行网点支付(杭州地区)。方法:到杭州地区的杭州银行营业网点,报身份证号、学号、手机号码即可缴费。
咨询电话:计财处:28866598,28869903。
三、毕业生派遣工作(报到证办理)
(一)正常派遣的办理
1.毕业生在6月10日之前已落实就业单位,请随时将有关证明材料送至学院就业辅导员。6月10日前如有毕业生尚未落实就业单位,但明确在7月初需要报到证(如回生源地报名招考或者落户),请提出书面申请上交各学院,学院统一将名单及申请书于6月10日之前报送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对于以上毕业生,学校将于6月15日完成就业方案的录入和审核,请各位毕业生及时登录“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确认就业方案,以便6月底签发第一批就业报到证,由辅导员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将报到证发给相关毕业生。
2.毕业生在6月底到8月底之间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随时将有关证明(具体要求同上)交至学院;期间如有毕业生要求将报到证开回生源地参加考试或者落户等需要,请将书面申请提前交到校学生处(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学校将于每周二签发报到证(毕业生提交就业材料后请尽快关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以便及早确认就业方案),毕业生可于周三到学院领取或由各学院邮寄给毕业生。
3.毕业生如8月底之前未能落实就业单位的,学校将于9月初统一派遣回生源地人社局或教育局。
(二)调整派遣的办理
1.毕业生如需要调整就业单位,在本市范围内,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跨地区的,由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从市县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调整到市县的,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就业去向,由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35号713办公室)办理调整手续。每位毕业生只允许调整一次就业单位。
2.需要换领新就业协议书。8月25日前,可凭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和解除协议证明(必须有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都解除的证明),向校学生处(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申请换发新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允许换1次)。8月25日后发生违约只能按照改派规定要求,通过调整改派办法实现就业。
3.毕业生办理就业调整手续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就业报到证;
(2)出具原就业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意见;
(3)出具新的就业单位有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同上)。
4.2019届毕业生办理调整手续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三)补办材料的办理
1.就业协议书遗失:毕业生填写《就业协议书遗失申明》(注明协议书号码),在学校就业网上公示7天方可领取新的协议书。每名学生只允许重新申领一次。8月25日后,按照改派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不再补办协议书。
2.报到证遗失、改派:8月25日前,毕业生需要调整就业单位的,学校按照调整后的信息打印和签发报到证。8月25日后,毕业生在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job.hznu.edu.cn)上下载并填写补办报到证的申请表格,经校学生处(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研工部审核后至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35号713办公室)。每位毕业生准予调整一次。
(四)办理地点
仓前校区恕园7-201,学院学工办,电话28861068。暑假期间周一到周五学院将安排值班助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毕业生档案转寄工作
1.毕业生档案转寄由EMS专用毕业生档案转递,具体转递工作由二级学院直接管理并操作,学生处做好档案转寄指导和咨询工作。
2.6月底第一批报到证签发后,请各学院尽快整理好相关毕业生档案,并在在7月11日之前向转寄第一批毕业生档案。
3.6—8月期间签约且需要档案落户、报到的毕业生,请在递交就业材料的同时告知学院就业辅导员档案到位的时间,由各学院整理好毕业生的档案及时转递。一般每周档案寄发一次,寄发时间为每周四(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4.8月底前签约的毕业生,报到无特殊要求的,均在9月初根据就业材料信息向指定单位投递;8月底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各学院须根据就业通知书(即报到证白联),于9月12日之前向指定接收单位转递(参加“两项计划”的学生除外)。一般非师范生档案派回生源地人社局,师范生档案派回生源地教育局,具体以当地人社部门发文为准。
5.办理地点:恕园7-201。
五、户口迁移证办理
1.6月3之前,户口迁到学校的毕业生填写户口迁往地址后交学院辅导员齐老师处,由学院审核汇总,保卫处负责办理完户口迁移证。学院将于毕业典礼当天统一发放相关证明。
2.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迁往地派出所落户。
(1)户口迁回原籍的:凭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等材料至原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2)迁往就业地落户的:凭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等材料至单位管辖派出所落户。
(3)户口迁移证签发后需要改迁往地址的: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保卫处开具的联系单、已改好的报到证或原籍户口本复印件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3.迁移证一般在毕业当年年底前有效(如有需要,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至迁出派出所重新办理)。
4.户口迁移证遗失后补办:凭身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保卫处开具的联系单到迁出派出所户籍窗口补办。相关的派出所户籍窗口电话:仓前派出所:88620053;白杨派出所:87283140;南山派出所: 87972482;翠苑派出所:56729301。
六、医疗待遇
杭州市大学生医疗保险享受到2019年8月31日(住院:请在8月31日前完成结算),同学们务必在8月底前及时参保,以便享受医保连续参保的待遇。请同学们及时办理当地的职工医保。暂缓就业的学生同时停保,不再参加在校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联系人:骆老师,联系电话:28869152。
七、其它要求和注意事项
1.毕业生应遵守校纪校规,注意个人和集体的财产安全。关好门窗、电灯,搞好寝室卫生;要爱护公物,不要损坏门窗、涂画墙壁,不要砸热水瓶、啤酒瓶及其它物品,不要在寝室及楼道内焚烧纸张及各种物品;不得打架斗殴、寻衅闹事、酗酒、赌博和违犯其它纪律。对违反规定的毕业生,学校查清事实后将按校纪校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毕业生所在工作单位。
2.录取为本校硕士生和留校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在离校前可以将行李存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安排的寄存室,下学期开学报到后再另行安排寝室。
3.毕业生应按时报到,服从单位安排,谦虚、谨慎,注意自己的仪容、言谈举止。
4.毕业生离校后如果遇到问题需向学校反映,可以用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联系。学校联系方式:
邮箱:12345@ hznu.edu.cn;
微信号:hsdxs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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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全体毕业生前程似锦!平安愉快!
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
2019.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