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与配合做好我校大学生创业服务工作,为有困难的毕业生创业提供帮助,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现就毕业后,继续申请校内住宿工作通知如下:
1.申请对象:本校2018届和2019届创业毕业生;
2.收费标准:按照统招生住宿标准收取,住宿期间的水电费自理;同时签订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入住协议;
3.入住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4.申请流程
(1)申请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创业短期住宿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一式三份,学生处或研究生处、后勤服务集团公寓服务中心、入住公寓楼各一份),如实填写有关情况,签字承诺,附上相关证明;
(2)申请人先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核实情况、签署意见并盖章;
(3)报学生处审批,由分管学生创业工作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4)学生处(研究生处)审批同意后,后勤服务集团公寓服务中心根据房源空余情况进行统一安排;
(5)申请人凭《审批表》到后勤服务集团公寓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
5.申请时间:请申请学生6月10日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6月14日前向学校及相关部门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
2019年6月3日
杭州师范大学毕业生创业短期住宿申请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