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生公告

关于举办杭州师范大学大学生摄影比赛暨浙江省 第七届大学生摄影竞赛选拔赛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实践科     时间 : 2019-08-06点击量300

各学院:

为丰富大学校园文化,鼓励大学生用摄影作品记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提高大学生摄影鉴赏能力和创作水平,推动摄影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公共艺术教育的发展,促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杭州师范大学学科竞赛委员会研究,决定于20196月至9月举办杭州师范大学大学生摄影比赛暨浙江省第七届大学生摄影竞赛选拔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为全面贯彻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诗路浙江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文化浙江和大花园建设行动,推进优秀传统文化的活化、物化和升华,彰显诗路文化的重大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经济价值和时代价值,本届竞赛主题定为“诗心自在”。竞赛旨在将镜头对准浙江大运河诗路、钱塘江诗路、浙东唐诗之路、瓯江山水诗路四条诗路以大学生的视角展现文化之美、活力之美、生态之美、气韵之美,以串文,以点睛,助力四条诗路文化带的打造。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杭州师范大学学科竞赛委员会

承办单位美术学院

竞赛委员会由教务处、美术学院、文创学院、留学生处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制定竞赛方案、设计评审标准、组织竞赛巡视、审定竞赛奖次、处理竞赛异议,决定其它有关重大问题等。

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美术学院,由卢青老师负责竞赛的具体工作和日常事务。

竞赛专家库:为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性与公正性,参赛作品的评审由竞赛评审专家组负责。

三、参赛对象

(一)作品分类

本届竞赛分专业组、非专业组、留学生组、微视频组。

专业组、非专业组、微视频组各分为纪实类、艺术类、商业类三个类别;留学生组不分类别

(二)参赛对象

专业组、非专业组、微视频组参赛对象为我校本专科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不含2019届毕业生),专业组参赛对象为摄影专业和摄影专业方向的学生,非专业组参赛对象为除专业组参赛对象外其他专业的学生;专业组参赛对象不得参加非专业组比赛,非专业组参赛对象可自愿参加专业组比赛。

留学生组参赛对象为我校的本专科留学生。

(三)投稿细则

各组别均不接收个人投稿,由各学院统一将参赛作品刻盘寄送或邮件发送至竞赛秘书处,并提交学院盖章的作品汇总表原件或PDF电子文件每位参赛者投稿数量仅限1件。

专业组、非专业组、留学生组只接收静态摄影组照作品的JPEG格式电子影像文件,每幅照片长边不少于3000像素。纪实类要求每组8幅~12幅,艺术类、商业类、留学生组要求每组4幅~8幅;多张照片拼成1个图像文件的视为1幅作品。微视频组投稿只接收时长为310分钟的视频文件,视频规格1280*720像素及以上,MP4格式。所有作品均须提交200-400字的创作阐释及说明(创作阐释及说明中不得出现作者的相关信息)。

每件作品,指导教师署名不超过1位;微视频组每件作品,作者署名不超过3位;其它组每件作品,作者署名不超过1位。每件作品仅可参加一个组别中的一个类别的比赛,在不同组别、类别中重复参赛的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四.评比方式和奖项设置

1.评分方式

评比分初赛和复赛两轮进行,初赛评选采用专家网评方式进行,评选出进入复赛的作品。进入复赛的作者须参赛者本人或由被委托人参加答辩。答辩要求参赛者介绍作品构思、创作过程,进行作品原创性阐释和作品自我评析,回答专家提问,静态影像作品每件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微视频作品除去播放作品时间后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

2.奖项设置

  在上送的作品中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共45件作品。选出的获奖作品上送参加浙江省第七届大学生摄影竞赛非专业组,送专业组的参赛作品需在选送作品时予以说明,并由评委会投票决定,不能随意更改。

3.评分标准

各组别、各类别的作品必须符合诗心自在竞赛主题,拍摄范围限在浙江省内评选从主题表达、艺术感染力、作品质量3个方面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分。评分点包括主题把握、作品标题,思想内涵,艺术观念,创意构思,审美情趣,信息量;作品形式感,摄制技巧,瞬间把握,光影构成,试听表达;拍摄难度,技术纯熟度,制作精度等。

纪实类:以形成历史图像文献为目标,涵盖关注自然环境生态、人类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作品形式包括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摄影图片。

艺术类:以追求艺术/创意效果为目标、注重作者主观情感的表达和作品的审美特征。涵盖以自然生态、人文景观、社会生活、民俗风情、特定人物和静物、动植物等为对象进行表现的作品,也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数字技术特技影像以及实验摄影等作品。

商业类:指以推介某种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标的摄影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广告、影室人像、时装展现、城市建筑等。

五、特别说明

(一)所有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对于违反各个摄影类别通行标准和基本规范以及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若有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纠纷或争议,其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负责,与竞赛主办方无关。

(二)作品上不得出现学校名称和作者、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也不得添加水印,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纪实静态摄影作品要求真实纪录,除适度的影调、色彩、反差调整外不得修改原始影像。其他类别静态摄影作品的画面主体和画面的主要部分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使用非本人拍摄的素材仅限于画面局部和次要部分,且须在作品汇总表或参赛表中加以说明。微视频的主体部分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

(三)在复赛答辩时统一提交作品原始影像电子文档和所使用的非本人拍摄素材的电子影像文件,使用胶片拍摄的作品在答辩时需携带作品底片供评委验证。

(四)竞赛组委会及竞赛主办、承办、协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公开播出、出版、展示、展览、推广宣传和在有关媒体进行报道等非赢利性的使用权,不另付稿酬。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行备份。

  一经投稿即被认为作者完全同意本参赛要求。对违反本参赛要求的作者,竞赛委员会有权拒绝其参加比赛或撤销奖项并通报作者所在学院。

六、竞赛日程

        20196月,开始作品征集。

        201991日作品开始上送,91012:00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参赛作品刻录至光碟并送至美术学院(玉皇山路77号)美术馆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28865599

       20199月中旬,专业组、非专业组、留学生组、微视频组评选作品

       20199月下旬,公布获奖名单并上报参加浙江省第七届大学生摄影竞赛。

七、官方网站

    浙江省大学生摄影竞赛网址:

       

微信公众平台:浙江省大学生摄影竞赛(zjsdxssyjs

八、异议及申诉

     如有抄袭、弄虚作假等违反竞赛规程和纪律的参赛作者,将被取消竞赛成绩,并通报学生所在学院,情节严重的建议按校纪校规处分。比赛结束后对评奖结果进行公示,时间约一周。在发现违反竞赛规则行为后,参赛院校和个人可以向竞赛委员会进行投诉。投诉报告必须以正式的书面形式提交,并且要有投诉者签名或所在学校盖章,由仲裁委员会对投诉复核后进行裁定。

     有意向、有作品的同学可以联系艺术教育系叶剑波老师。

     叶老师邮箱:yezhenge001@126.com


         附件1:作品汇总表



杭州师范大学学科竞赛委员会

  2019年6月5日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杭师大仓前校区D区块诚园5-6号楼
邮编:311121 电话:0571-28865586 电子邮箱: jhyjyxy@hznu.edu.cn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杭师大仓前校区D区块诚园5-6号楼
邮编:311121 电话:28865586
邮箱 : jhyjyxy@hz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