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杭师大〔2014〕45号)的规定,现就优秀毕业生积分统计及材料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1.评选对象及比例
推荐对象为我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名额为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25%,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基础上推选,名额为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6%。学院优秀毕业生依据学院有关文件执行。
最终评选比例以学校通知为准。
2.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模范的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能正确对待毕业就业工作,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有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思想,无违约和诚信缺失现象。
3.校级优秀毕业生须获得校级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等师范专业奖学金、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或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两次(项)以上。
4.省级优秀毕业生须获得优秀党员(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或优秀团干部(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两次(项)以上。
(二)课程条件
1.入学以来各科课程均无不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列各专业前40%,实习成绩优良。
2.计算机达到等级要求(自2014级学生开始,需取得浙江省计算机二级证书);外语达到规定要求(自2014级学生开始,非英语类专业全国大学生英语考试六级分数需达到425分及以上;英语(师范)专业需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合格);师范类学生已通过普通话考核,其中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3.评选方法
(1)有意申报的同学填写相关材料,由班级、学院审核。
(2)原则上每位同学都需填写相关材料,评定获奖积分,并以此数据进行排名。如有同学未提交申报材料,由学院依据奖学金等数据计算积分,并最终确定获奖积分排名。
(3)根据学校下拨我院的评选名额,并经经亨颐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审核小组审议并讨论确定拟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4.申报流程
2020届毕业生填写《优秀毕业生评选积分统计表》(见班级群共享),打好自评分,并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包括: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及英语等级证书;各类奖学金证书、各类荣誉称号证书、学科竞赛获奖证明(团体项目需证明几人项目及贡献排名)学生项目课题证明、学术成果证明。
以上佐证材料可提供证书照片的电子版。电子版请附于《优秀毕业生评选积分统计表》中。文件统一命名为“专业+姓名”。所有佐证材料的最终截止日期为10月11日晚20:00,逾期拒收任何在此之前产生的佐证材料。
学术论文发表等仅有用稿通知不能作为佐证材料,以正式出版刊印的纸质期刊(封面、目录、内容)为准;科研成果以成功结题为准。
5.有关说明
《优秀毕业生评选积分统计表》电子稿请于10月11日晚20:00交至各班班长处,逾期视为放弃,班级组成测评小组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性,审核结果另行公示。
此通知参照往年评选情况提前发布,正式评选要求以学校有关文件为准!
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学工办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