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请各班级认真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测评和各项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项目:
1.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46号)和《教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等相关办法完成各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6〕27号)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等的相关要求,做好各年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二、综合素质评价及奖学金评定
综合素质评价请同学和班级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及《教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进行测评。
奖学金评定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由班级成立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小组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即《教育学院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由学生个人签字确认无误后交于班主任进行审核并签字。汇总表纸质稿上交至诚园5-312,电子稿上交至邮箱jyxyzhcp@163.com(请将文件打包且统一按照“**班奖学金汇总表”命名文件,例如,小教181班奖学金汇总表),上交时间定于返校后七天内。
2.组织审核:学院奖学金审核小组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奖学金审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
3.奖学金公示: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奖学金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监督。
教育学院学工办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