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相关文件通知,我院2020-2021学年励志生认定工作启动。此认定为我院开展资助工作,评定助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基础,请同学们认真阅读,严肃对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申请办法
1.申请人需填写:
《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纸质一份,电子稿一份。
2.认定依据:
(一)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二)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四)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五)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六)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3.工作程序:
学院将按照校有关文件规定,每年认证一次,通过申请材料递交、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审核,了解实际情况,划定困难等级。
三、材料报送
请申请励志生认定的同学填写《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电子稿于2019年9月14日之前发送至 jhyjsjyxyshb@hznu.edu.cn 生活部处,纸质材料于9月16日前交至恕园7-201毛老师处。
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