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生:
为做好2020级新生户口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申报对象
新生户口申报仅限自愿将户口迁往学校的2020级全日制学生,其他学生不在此范畴。
二、需交材料
1.户口迁移证;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三、材料要求
(一)迁移证
1、户口迁移证的字迹应清晰可辨认,出生地、籍贯必须填写完整:出生地、籍贯为普通省份的要到市、县(例如: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温州市);出生地、籍贯为直辖市的要到区(例如:上海市浦东区)。迁移证上必须要有当地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迁移证上的主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不可以有涂改痕迹,其它辅项若有错误,手工修改后需盖户口专用章。
2、核对迁移证上迁往地址。迁往地址与入学校区一致,仓前校区填写: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杭州师范大学。
3、请在每张迁移证的右上方注明2个有效联系电话:学生本人联系电话;父母任一联系电话。
(二)身份证复印件。
持二代身份证的学生,请将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未满十八周岁的需提供父母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若未办理过二代身份证的请注明(落户后及时办理)。
(三)每位学生的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复印件按顺序将左上角粘贴在一起。
四、上交时间、地点
请申报户口的新生于9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整理好交至学院,地点:诚园5-327。 联系人:沈老师,电话:28865585。
学院收到材料后会报送到保卫处。关于户口迁移有关问题,同学们可以直接咨询保卫处,以保卫处答复为准。地点:仓前行政楼202 室,联系人:施老师,电话:28868209。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不符合要求的户口迁移证,将直接退还给学生,回迁出地派出所重新打印或全部手写并盖章,以免错过落户时间。迁移证上主项不能进行手工修改,否则公安部门将不予落户。
2.开学报到之日后,学生再从户籍所在地迁出的迁移证,学校所属公安机关将不予落户。
教育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