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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出国(境)语言学习培训项目资助的申请通知(2020年第二次)

来源 : 学工办     作者 : 学工办     时间 : 2020-09-16点击量331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省优势特色学科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暂行办法》的相关精神,现面向教育学院学生开展“出国(境)语言学习培训项目”资助的申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我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2.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学习刻苦勤奋,学业成绩优良,无违纪处分或者不在处分影响期内。

4.符合《杭州师范大学省优势特色学科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暂行办法》中“第一类:出国(境)语言学习培训项目”的要求(主要指学生参加雅思、托福等语言的学习培训项目,达到一定的成绩要求。

二、申请资助的范围和标准

1.本科生和研究生在第二学期结束前,通过雅思成绩 6.5 分或托福成绩 79-93 分,资助 3000 元/人;通过雅思成绩7 分或托福成绩 94-101 分,资助 4000 元/人。

2.本科生在第六学期结束前、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学术学位研究生在第五学期结束前,通过雅思成绩 6.5分或托福成绩 79-93 分,资助 2000 元/人;通过雅思成绩 7 分或托福成绩 94-101 分,资助 3000 元/人。

三、 申请说明

1.本次申请为本年度的第二次的申请,本次申请的成绩取得时间限定为:2020年915日前取得出国语言成绩,并对应学生的在读学期(学期结束时间以学校官方公布的放假时间为准)。成绩取得时间以出国语言成绩单显示的日期为准。

2.一个学历阶段内,获得本类资助每人仅一次,按申请当次的情况给予资助,不予调整或更改。

3.降级同学的学期情况参照所在班级的学期。其他语言学习项目可参照相应通过等级给予资助。

四、申请流程

1.线上申请和填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自愿提出申请,在“智慧校园APP”的“智能填表”程序中填写《2020年9月出国(境)语言学习资助申请信息收集》且传成绩单扫描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30日.

2.现场递交和审核纸质材料。请申请同学于10月9-12日将:申请表、出国语言考试成绩单的纸质档、考试报名发票、语言培训正规发票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交至诚园5—312严老师处(本科生)、诚园5—314楼老师(研究生)。

3.审核公示上报。学院省优势特色学科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拟定资助人员名单和额度,报学院省优势特色学科领导小组通过,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本科生获得资助情况报校国际处备案,研究生获得资助情况报校研究生院备案。

 

附件1:《教育学院学生出国(境)语言学习资助申请表

教育学院学工办

202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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