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各位团员: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院拟开展2020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及培养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团支委审核资格: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有比较全面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入党动机端正,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表现比较突出;
(2)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
(3)符合《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颐渊工程”入党申请人“4+2” 培养实施方案》相关要求;
(4) 2020级研究生不做成绩、综合测评等附加条件要求,但须提交入党志愿书六个月以上。
2. 团组织推优:
(1)召开团支部支委会,对入党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申请人的《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颐渊工程”学生入党申请人培养记录册》相关内容,确定候选名单;
(2)召开团支部大会,由候选人介绍个人情况,团支部支委会介绍其基本情况并主持票决;参加团支部大会的人数不低于班级团员总数的2/3,候选人得票数要达到参加大会团员人数的2/3以上,方可确定为候选人,否则不能推选。由团支书将名单报至学院。
(3)经学院团委考核,表现突出的同学,可特别推荐。
3. 党组织讨论决定:
各团支部、学院团委推荐名单,经党支部审核讨论后吸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总支审查同意后,进行公示备案。
4.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
(1)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后,需与入党联系人谈话汇报思想,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材料。
(2)入党积极分子每三个月撰写思想汇报向党组织汇报个人表现,由入党联系人综合考察其思想汇报予以反馈,同时进行谈话,每学期至少一次。
5.截止日期:各团支部推荐名单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
有不明事宜请咨询28861068。
附件1.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入党申请人培养实施方案
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党总支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