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经过同学们自主申报、班级评议和学院审核,拟确定270名同学为教育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此次认定结果将作为后期评定国家助学金的重要依据。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特将此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9月29日至10月12日。
公示地点:诚园5号楼三楼公示栏,不在校的同学可以下载附件查看。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咨询,也可直接向年级辅导员或学院学工办反映。教育学院学工办地址:诚园5-327,电话:28865585。
附件:教育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名单公示
教育学院学工办
教育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