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杭师大〔2014〕45号)的规定,现就优秀毕业生评选积分统计及材料审核工作预通知如下:
1.评选对象及比例
推荐对象为我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名额为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25%,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基础上推选,名额为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6%。学院优秀毕业生依据学院有关文件执行。
最终评选比例以学校通知为准。
2.评选条件
按照《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杭师大〔2014〕45号)、《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经院〔2018〕1号)有关规定。
3.评选方法
(1)有意申报的同学填写相关材料,由学院审核。
(2)原则上每位同学都需填写相关材料,评定获奖积分,并以此数据进行排名。如有同学未提交申报材料,由学院依据奖学金等数据计算积分,并最终确定获奖积分排名。
(3)根据学校下拨我院的评选名额,并经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审核小组审议并讨论确定拟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4.申报流程
2021届毕业生填写《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积分统计表》,并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包括: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及英语等级证书;各类奖学金证书、各类荣誉称号证书、学科竞赛获奖证明(团体项目需证明几人项目及贡献排名)学生项目课题证明、学术成果证明。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附于《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积分统计表》中。文件统一命名为“专业+姓名”。学术论文发表等以正式出版刊印的纸质期刊为准,课题以正式结题为准。所有材料的最终截止日期为学校评选通知公布时间。
5.有关说明
请大家根据附件1.填写附件2.积分统计表及佐证材料,将电子稿交至班长处,以班级为单位于2020年10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jhyxyxgb@hznu.edu.cn。纸质稿送至学院办公室,恕园7-201。学院将进行积分集中审核,审核结果另行公示。
如有不明事宜,请致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571-28861068。
此通知参照往年评选情况提前发布,正式评选要求以学校有关文件为准!
附件1.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自2017级开始实施)
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30日